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年04月20日 03:5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的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元琛科技安纳达长信科技皖天然气设计总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博俊科技禾昌聚合、小六汤包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成,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东方碾磨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合肥城建、江淮汽车金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3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4月19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提名的董事秦震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9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4、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45号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本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6%。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集团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向控股股东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3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计划概述

  2022年4月19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担保。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层审核每一笔担保申请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担保事宜。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晓毅,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84,799,556.58元,净资产为585,126,160.01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88,946,513.94元,净利润为5,835,171.36元。

  2、 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刘国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7,843,010.13 元,净资产为99,481,836.95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 -518,163.05元。

  3、 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刘国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929,764,520.19 元,净资产为99,342,428.99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 -657,571.01元。

  4、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设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陆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6,198,340.22元,净资产为17,581,269.40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50,267,114.09元,净利润为3,575.04元。

  5、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设立,注册资本15,385万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周铖,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28,280,006.69元,净资产为653,044,539.95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63,708,755.39元,净利润为-9,257,923.57元。

  6、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4日设立,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何轶鸥,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咨询,物业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938,401,946.63 元,净资产为2,540,459,989.98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016,694,920.63元,净利润为121,360,110.78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2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4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6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3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在理财产品购买当日将详细情况报备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以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资金来源、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3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肥城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578.26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737.62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和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5,762.3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42.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7,305.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庐阳工投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7,737.6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且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合肥城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城建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550号),认为合肥城建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肥城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合肥城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3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5:00-17:00在“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晓毅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庆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先生,总会计师徐鸿先生,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2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3,291,8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和工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庐江、舒城、淮南、滁州、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运营的工业地产开发企业,在安徽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园区开发运营细分领域具有较为领先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住宅类项目四个(合肥琥珀晴川里、合肥琥珀东樾里、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东澜赋)和工业地产类项目六个(合肥金融广场,合肥创智天地,合肥智慧产业园,合肥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合肥高新智谷,合肥创新科技园),合肥竣工住宅类项目两个(合肥琥珀东华府、合肥琥珀蜀熙府);巢湖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琥珀云台);庐江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庐江保利和府),竣工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庐江创新产业园);淮南市竣工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淮南现代制造业及双创平台);三亚竣工住宅类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2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9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徐淑萍女士、陈青先生、尹宗成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于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557,295,686.94元,营业利润1,123,096,385.03元,利润总额1,125,340,512.84元,净利润900,218,647.1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920,607.18元,基本每股收益1.0917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65,609,390.11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920,607.1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64,092,152.90 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560,939.01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2021年支付2020年度的现金股利80,329,189.40 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 922,811,414.60 元。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3,291,8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融资额度,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相关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回避表决。(《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2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2022年4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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