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16日 02:15 证券时报

  (上接B77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4、议案7至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参会回执;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黄娉

  (2)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3)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4)电子邮箱:ecec@ecec.com.cn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参会人员需做好防疫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附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为“东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2年5月16日,我单位(个人) 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参会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439.93万元,同比增长16.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3.85万元,同比增长28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81.27万元,同比增长4,563.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3.85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5.88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00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5,184.4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570.28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且融资金额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办理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手续时,可以用其自身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忆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推荐华枫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黄忆宁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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