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为能源批发业,主要从事油品、化产品等能源产品的采购、批发、仓储、铁路专运等,经营模式主要自中石化等上游生产企业采储成品油及化产品,向下游客户销售,并向客户提供罐区仓储服务。
报告期公司收购控股的中大杆塔主营业务为铁塔业务,主要从事电力铁塔、角钢塔、钢管塔、铁附件、光伏支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用于电力铁塔、高速铁路接触网支架、钢结构厂房架构、光伏发电等,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电网公司及一般工程类企业。运营模式:铁塔业务具有定制的特点,一般实行“以销定产”,输电线路铁塔销售主要通过国家电网招投标方式取得,光伏支架、钢结构等业务主要以投标及业务人员拓展方式获得订单。
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目前已开发销售的房产主要为南门国际城商业区房产和南山阳光房产,报告期主要对已开发的房产进行销售,未开发新项目,经营模式为自营。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公司抓住工程基建、物流运输等行业对成品油需求增大及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上升的时机,利用自有罐区,把握油品采销时机,加大油品的批发业务,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此外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对公司业绩贡献较大;报告期子公司中大杆塔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该公司自2021年10月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2022年1月19日,乾泰中晟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国际实业22.82%股权转让给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由乾泰中晟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彦夫变更为冯建方。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受让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2021年2月9日公司与徐州苏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周中民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受让两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中大杆塔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价格10亿元,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已支付9.86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5月12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7月23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2021年10月完成管理权交接,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重大资产出售事宜
2021年7月21日公司与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转让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价格9.5亿元,该事项达到重大资产出售标准,公司已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了尽调、审批、披露、报备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因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核准通过,截止年报披露日,万家基金已进行第一次审核反馈。
3、出售北京中昊泰睿100%股权事宜
2020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琴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昊泰睿”)100%股权转让给西藏大禹公司和李琴,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2.15亿元及分红款,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500万元将于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即2021年2月9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股权转让款已收回,报告期已完成工商变更,尚余其子公司应付托克马克炼油厂往来款283万元及利息暂未收回。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2日、3月13日、3月27日、2022年2月8日公告。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香港中昊泰睿集团有限公司、桦兴贸易有限公司、中亚小贷公司、美国中昊泰睿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2010年12月20日,新疆钾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4,120万元增加至5亿元人民币,2010年12月20日,公司决定以应收新疆钾盐公司的债权3,590万元进行增资,由于对方增资未到位,增资工作一直未实施,公司督促其解决该笔款项。
5、新疆芳香科技植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申报并获批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专项基金4000万元,以投资形式入账,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为明股实债,在未通知本公司情况下,芳香科技将注册资本由5003.8万元增至9003.8万元。为维护本公司权益,公司要求芳香科技恢复本公司原持股比例,芳香科技已向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归还贷款1036.22万元,上述明股实债减少至2963.78万元,芳香科技于2020年10月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将其注册资本减少至7969.58万元,本公司持有其股份调整为10.04 %。
6、北京岭上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岭上公司”)设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睿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投入资金对其培训软件营运进行市场培育,因市场环境和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北京岭上经营状况一直为亏损状态,随着教育部“双减”政策落地,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软件市场带来较大不利影响。考虑到国家政策和整体市场环境,结合其经营状况,北京岭上已不具备继续投入的条件,决定注销北京岭上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北京岭上总资产789.43万元,净资产-2701.01万元,其他应付款3466.43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0.12万元,净利润-685.38万元(未经审计),2021年11月完成注销。注销北京岭上对公司年度归属母公司业绩影响约为-556万元,该事项在公司经营层决策范围内,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决策通过。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副董事长丁治平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副董事长丁治平、董事汤小龙、贾继成、孙莉、刘玉婷,独立董事刘煜、汤先国、徐辉。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90,088,947.3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期初未分配利润901,425,047.54元,减2021年公司已实施对股东分配9,613,719.86元,2021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1,722,380.38元。因2022年公司产业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在兼顾公司产业发展、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15.02万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发生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310.13万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总额为3,033,619.84元。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当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当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酬为90万元人民币(含内控审计)。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参考新疆审计行业收费标准及公司历年审计费用支付情况,拟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总报酬为90万元人民币,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各产业的长足发展,确保公司总体资金的有效、平稳运行,2022年度计划将年内到期的部分银行贷款继续办理先还后贷手续,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计划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在8亿元以内,具体放贷机构、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融资金额及放贷机构以最终确定为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授权经营层办理每笔贷款具体相关事宜。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贷款计划,2022年度担保额度控制在约80000万元以内,其中公司计划对控股子公司担保46,900万元(其中对中油化工贷款担保11,900万元,对中大杆塔公司贷款担保35,000万元,其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或以子公司资产抵质押),控股子公司以其资产为本公司担保金额33,100万元。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于未来12个月内,至2023年4月前办理担保相关事宜,以上担保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额内进行适当调整,贷款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超出上述担保额度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临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当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当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当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周五)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周三)。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3、4、6、7、8、9项议案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159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公告编号:2022-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八届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股票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9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件的方式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一2022年5月5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9楼,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830011)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9楼
联系人:李润起、顾君珍
联系电话:0991-5854232
传真:0991-2861579
邮政编码:830011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将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若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未升级,或未显示网络投票栏目,请咨询所开户的证券公司,或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的授权指示应在投票栏下面的方框中进行投票,投票方法参照本会议通知所列示的相关规定。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3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主持人冯宪志,参会监事分别是监事长冯宪志、监事李军、陈令金、职工监事陈国强、孟小虎。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和经营情况作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为子公司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等计提信用损失准备、计提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求,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较好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运营情况的意见》。
认为报告期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营规范,各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同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公司财务不存在虚假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1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1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汤小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稿),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4月8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汤小龙先生。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销部分资产
(一)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决定对截止2021年底经清理确认的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3.942万元,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1.08万元;
2、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86.5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223.57万元。
(二)核销资产原因及具体情况
■
(三)核销资产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核销上述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影响为-11.80万元,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对2021年度利润影响-1310.13万元,上述资产核销不影响公司各产业正常经营,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21 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1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总额为3,033,619.84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公司2021年度合并后信用损失准备1,647,889.1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3,652,821.9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5,300,711.16元,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63,057.67元。该事项对当期利润影响额-2,010,946.86元。
2、合同资产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损失28,850.36元(中大杆塔),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327.55元。该事项对当期利润影响额-24,522.81元。
3、期末经过对各项存货进行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356,880.29元(中油化工及中大杆塔),发生存货盘亏损失 2,197,294.40元(中油化工),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96,179.70元。该事项对当期利润影响额-3,257,994.99元。
三、董事会对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资产为子公司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部分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资产进行核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上述资产核销的决定。公司2021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确保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董事会对本次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资产为子公司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等计提信用损失准备、计提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5
关于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或“丙方”)于2021年2月9日与徐州苏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领建材”或“甲方”)、周中民(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股权转让完成后,国际实业成为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中大杆塔80%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9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苏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领建材”)、周中民签署了《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合同书》”),上述文件中有关业绩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净利润承诺
(1)各方同意,利润承诺期为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毕当年),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以下简称“利润承诺期”)。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作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标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200 万元、12000 万元和 13200万元,利润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合计净利润孰低数为标准,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54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2008】43 号的相关定义界定。
(3)目标公司今后所涉及的向原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定价须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保持价格公允。采购和销售额比例分别不应超过总额的 30%,如超过该比例,需经丙方审核书面同意。
(4)各方同意,如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合计净利润孰低为标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应向丙方作出补偿。如在利润承诺期内任意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但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数孰低为标准)总和不低于 35400 万元(其中承诺期内,各年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不能低于各年承诺净利润的 50%),视为甲方和乙方完成其利润承诺,无需作出利润补偿。如果在利润承诺期内,任意会计年度出现目标公司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 50%的情形,在当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现金向丙方进行补偿。
2、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1)利润承诺期内,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聘请具有上市公司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与丙方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分别对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进行审计确认。
(2)目标公司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按以下原则计算:
①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丙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② 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利润承诺期内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丙方有权机构批准,不得变更目标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3)丙方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相应支持,如向目标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则按内部借款利率向目标公司收取相关利息。
3、利润承诺及资产减值的补偿
(1)净利润承诺期内,如果当年目标公司归属丙方损益加已经取得的现金补偿和丙方当期的商誉减值合并后,仍造成丙方当期因该项目出现了亏损,亏损额由净利润承诺人和担保人负责用现金补偿,补偿支付时间为当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在完成下一年度的经营和利润承诺及维持原有商誉的基础上,如能够补齐上一年度亏损值,则应退还上一年度的现金补偿。
(2) 利润承诺期内,甲方、乙方、丙方根据本协议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能力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则净利润承诺人需以现金另行向丙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另行现金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已现金补偿金额-归属丙方损益补偿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并按照第4条实施。
(3)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如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净利润承诺人应当就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应现金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本次交易的总对价
(4)净利润承诺期累计补偿责任上限为本次交易丙方支付的全部对价。
(5)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作为目标公司原控股股东,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丙方全额承担利润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由甲方及甲方实际控制人冯建方先生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业绩补偿的实施
(1)利润承诺期结束后,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能力的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实际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丙方董事会计算甲方和乙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在丙方董事会召开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入丙方董事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5、业绩奖励
(1)如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时,丙方同意按照市场化的激励方式将业绩超额实现的部分收益,用于对目标公司公司管理团队进行奖励,由管理团队决定分配方案。计算标准为:如果当年完成经营性利润超出承诺利润,则对超出部分进行奖励,超出 5000 万元以内的部分奖励 30%,超出 5000 万元至 1 亿元之间的部分奖励 40%,超出 1 亿元至 1.5 亿元之间的部分奖励 50%,超出 1.5 亿元以上部分奖励 65%。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
(2)非经营性利润部分,由目标公司总经理确定分配方案并执行。
(3)目标公司应得的超额承诺利润奖励在当年发放 50%,如下一年度完成承诺利润,则上年度 50%余留奖励全部发放,以此类推。目标公司应将相应的奖励金额计提计入当期费用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目标公司代扣代缴。
三、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183.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数为10,216.65万元,完成业绩承诺。上述业绩承诺实现结果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2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2]001939号审计报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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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7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际实业”)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或“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事务所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截至2021年,该所已连续22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原则,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华会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工作总报酬为90万元人民币,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成立,其前身是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4 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因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 年 7 月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 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2000 年 9月 19 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中审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54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6 人。
最近一年收入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1,2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1,2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900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56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备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5,003 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 2,480 万元;无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上年度年末中审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86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最近 3 年,中审华事务所收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均已整改完毕,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斌, 1994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西部黄金、国际实业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李威, 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负责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复核上市公司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管成娟, 2014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西部黄金、国际实业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所在地区审计费用水平,结合公司历年审计情况,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总额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本次收费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及内部控制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工作天数及工作繁简程度等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中审华事务所 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中审华事务所在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继续聘请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聘请中审华事务所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经查阅资料及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并了解相关信息,认为中审华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能力,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其独立性、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在 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相关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审华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和内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专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4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总体安排,2022年担保总额控制在约80,000万元以内,其中公司计划对控股子公司保证担保46,900万元(其中对中油化工贷款担保11,900万元,对中大杆塔公司贷款担保35,000万元,其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或以子公司资产抵质押),控股子公司以其资产对公司本部担保金额33,100万元。
2022年度计划办理担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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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于未来12个月内,至2023年4月前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的子公司主要为中油化工、中大杆塔、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1、中油化工: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月林,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为溶剂油,汽油、石脑油(溶剂油)、石油气(液化)、甲醇、二甲苯的批发,成品油零售,煤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矿产品、生铁、钢材、铁精粉润滑油、及其他五金、建材皮棉、化肥、玉米等销售;铁路运输代理服务,房屋租赁,进出口贸易,设备租赁、装卸,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咨询服务、车辆清洗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351.89万元,净资产30,398.80万元,2021年实现业务收入43,440.81元,净利润-3,018.02万元。
2、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于2014年5月12日,注册资本2亿元,住所: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北侧、270省道东侧,法定代表人:周抗抗,股东: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80%、徐州苏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20%。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电线、电缆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1544.70万元,净资产33482.1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3,599.33万元,净利润10,183.7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中油化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的油品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中油化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其控股子公司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建的生物柴油项目为清洁型能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改完成后可降低生产成本;中大杆塔经营稳定,产业前景较好,具有偿债能力。公司根据2022年贷款计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本担保计划,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计划。
四、担保总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80000万元(含本年担保计划,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46900万元,控股子公司以资产或股权对本公司担保331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2021年净资产的36.01%,占总资产的21.69%。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2-50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7月21日、8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决定将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40%股权转让给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2021年7月22日、8月14日、8月21日、12月9日、12月29日、2022年1月7日、2月12日、3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万家基金股东变更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对股东资格进行核准,万家基金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并已做出回复。目前万家基金股东变更事项仍在审核中,后续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要求,做好反馈工作。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9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公告编号:2022-46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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