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8日 05: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2021年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044,877,063.3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4,487,706.33元;

  2、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07,841,801股,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91,862,598.11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报告期实现的实际应归属招商轮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7%。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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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全球经济方面,疫苗广泛接种以及财政刺激计划实施(总计已经推出16万亿美元财政刺激,美国占6万亿美元)推动全球经济在2021年强劲反弹,IMF预计全球经济增速达5.9%,是近50年来最强劲增长。

  海运贸易方面,2021年,全球海运贸易预计增长3.7%至119.6亿吨,2021年年中就已经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各货种恢复情况不同,LNG、粮食、集装箱录得较大正增长,但原油录得负增长。

  运力供给方面,2021年全球船队运力规模总体可控,油轮总体增速降至1.7%,干散货船和集装箱运力总体增速放缓至3.5%。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以及疫情带来的压港使得集装箱和干散货船市场有效运力供给减少,但在原油期现价差持续深度贴水结构等背景下,VLCC油轮浮仓运力的持续释放增加了实际运力供给。

  海运费方面,2021年,克拉克森海运指数平均值较2020年大幅上升90%,是2008年后最好表现,但各板块表现差异巨大。干散货运费平均同比上涨190%,是近13年最强走势;集装箱运价同比上涨257%,创历史新高;油轮板块是近20年来最弱水平,VLCC油轮甚至创出1980年代以来新低。

  “十四五”开局之年,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以及推动国内需求方向持续支持全球航运市场并带来新的机会。畅通国内大循环,将全面促进消费、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将加快国内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促进国内沿海和内河贸易运输繁荣。

  2021年全球气候与环境治理迎来新的里程碑,第26届气候大会通过《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旨在将全球变暖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实现世界免遭灾难性气候变化。在此前后,各国政府陆续宣布了清洁发展目标,大部分将天然气利用作为加速减碳、补充可再生能源和改善环境现实手段。其中,我国提出在“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限制并努力降低煤炭消费、稳定原油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并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为未来LNG资源高效利用提供了广阔前景。

  2020年11月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15个亚太经济体联系在一起,包括东盟(ASEAN)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覆盖了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集装箱运输市场。2019年亚洲区域内集装箱贸易量占全球集装箱量的25%。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工业生产持续稳定,外贸形势持续向好。供给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物流周转效率下降,其中涉及劳动力短缺、港口拥堵、运输时间增加、集装箱短缺以及供应链的其他环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集装箱运价2020年下半年开始持续显著上行。目前集装箱运输市场供需基本面向好,仍处于上行周期,新船订单虽然大幅增加但在手订单/船队比仍在相对合理水平,同时考虑到老龄船替代和减碳等趋势,主要市场参与者仍然保持理性克制,行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中枢等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1年,各国持续实施经济刺激政策,全球经济整体维持复苏态势,集装箱货运需求持续增长,集装箱航运市场需求持续高涨。此外,港口拥堵、船员换班、恶劣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有效运力,运力供应持续紧缺。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中长期来看,预计随着RCEP各国之间相互投资和贸易加速,RCEP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内的集装箱市场的需求前景。

  1. 船队发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接收3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VLCC、1艘32.5万吨级VLOC、2艘3800车位滚装船;完成处置3艘非节能环保型VLCC、13艘老旧和非节能环保型散杂货船和 3艘内贸集装箱船;年初抓住市场相对低位新订造4艘1100/2400TEU集装箱船,四季度落实定造1艘11.5万吨级Aframax油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00%权益的VLCC油轮51艘(不含订单及租入船)、拥有和控制VLOC 37艘(含参股及代管),自有运力继续保持两项世界第一。报告期末公司船队结构如下:

  招商轮船船队结构表(截至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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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公司VLCC船队2022年已新接1艘30.7万吨级VLCC和1艘6.2万吨级超灵便多用途船。

  2. 船队经营概况

  报告期公司旗下船队共完成货运量23,727.17万吨,增长2.21%(同比,下同)。其中,油轮船队完成货运量7,482.72万吨,增长1.11%;干散货船队完成货运量11,375.68万吨(含杂货、集装箱重箱),增长1.23%;LNG船队完成货运量2,207.6万吨,下降3.44%;滚装船队完成货运量1,242.75万吨,增长12.91%;集装箱船队完成93.3万TEU重箱,增长15.0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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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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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了对中外运集运100%股权现金收购的交易,由于本公司与该公司合并前后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因此该项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前三季度已披露的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分季度数据包含了外运集运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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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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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旗下各船队牢记使命担当,为国家“六稳六保”做出应有贡献的同时,经营上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1. 油轮船队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稳固与国际大油公司和国内头部石油石化企业战略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拓展新货源,进一步优化大客户战略。充分利用船队的规模优势,丰富多元客户群,适当平衡和分散经营风险的同时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寻求新增长点。

  一是根据市场和贸易流向变化,积极调整航线,努力增收;二是积极开拓新航线、拓展利基市场,进一步提升油轮船队的差异化竞争能力;三是继续发挥期租经营自身资质和客户优势拓展优质期租货源;四是探索创新合作模式、船队运营模式;五是船队质量和in house船舶技术管理商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六是船队发展优化再有建树,新接三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VLCC的同时,还落实订造11.5万吨Aframax油轮3艘(报告期签约1艘),处置老旧非节能环保型VLCC 3艘,合作期租租入节能环保型VLCC 1艘,期末公司拥有和控制的带脱硫塔VLCC达到7艘。         报告期,虽然VLCC市场遭遇20世纪八十年底以来的最低迷市况,但是公司在中石化等核心大客户的支持下,货源有比较充足的保证,船队营运率达到97.57%,比2020年提升1个百分点;船队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实现单船TCE收入水平超过1.4万美元/天,在全球大型VLCC船队中继续明显领先,亏损显著少于船队规模接近的同行。同时,利用公司长期建立的市场信誉和良好经营能力,锁定部分中短期期租在提升船队整体效益的同时也避免在低位过多和过长时间锁定期租,保持船队持续盈利能力的高弹性,提前为市场复苏和盈利能力提升谋篇布局。

  2. 干散货船队经营情况

  公司干散货船队整合工作已初步完成,干散货船队规模跃居世界前列,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整合协同效益也日渐凸显。

  一是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VLOC项目效益继续提升。随着32.5万吨VLOC现有项目6艘新船全部交付,报告期公司运营管理VLOC船队达到37艘(含代管3艘),疫情期间继续运营安全、稳定,船队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对淡水河谷等大客户关注的疫情影响下运营管理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等相关问题快速反应快速解决,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了专业和值得信赖的形象。自营VLOC船队盈利贡献同比增加7.29%,合营VLOC船队因为报告期有新船交付投产等,盈利贡献增幅达到26.66%。VLOC船队的盈利贡献继续稳定增长。 二是坚持大客户战略,强化互惠共赢,落实保供运输。巴拿马型船队继续与中粮等央企开展战略合作,全年共执行回国粮食货70载,货运量467万吨,货运量和装载量超往年;继续强化与国内外主要电厂、贸易商稳定合作关系,共执行煤炭货82载,货运量637万吨。上海明华及时响应客户要求,多次通过提高自有船运力调配力度或租入运力,顺利完成保供运输任务,也为国家稳定煤炭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坚持全球经营,灵活经营,抢抓高点收益,动态调整锁定节奏,稳定收益的同时尽可能贴近市场水平。好望角船队上半年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三季度利用市场强势上扬的机会,在即期市场抓波段、抢高点、获取高收益;四季度市场冲高回落,在阶段高位增加1艘1年期租和3载西澳连续航次,做好长航线布局并覆盖次年初的预期淡季;巴拿马船队利用美湾和南美粮食货盘流通性强,远期锁定效果好的特点,在年内关键时点提高锁定率,在与央企货主签署COA的基础上,持续拿入美湾、南美粮食货盘,为后续经营做好布局;灵便型船队力争准确研判市场,滚动进行自有船队期租锁定操作。四是优化航线组合,提升关键货源揽取能力。上海明华及时优化调整航线,开拓了国内至南美新航线,形成了“西非、澳新、南美”三大主流航线的新格局,提升了干散货船队贯通两洋的经营能力,为即将批量交付的6.2万吨散杂货通用型多用途船经营夯实了基础。五是布局轻资产发展,强化第三方船货操作。采用长租短租结合、指数价与固定价结合等多种方式,抓市场波段,低点租入,高点放出,提升船队收益。六是布局开拓新业务,创新经营模式,提升竞争力。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创新经营模式,研究推进与同行组建联合经营平台,进一步形成具有更大规模的联合运力经营池,增强在远东地区乃至全球市场的控制力影响力。七是低碳和创新业务继续取得长足进步,,风电安装业务效益大幅提升,盈利贡献达到6269万元,大幅超额完成年初计划,相关业务拓展能力也显著增强;活畜运输船受疫情影响效益大幅回落但未见亏损。八是抓住市场高点和二手船市场活跃世界,果断地进行老旧船舶处置,加快运力更新的节奏,提前布局EEXI合规要求,报告期完成EEXI能效指标难以满足公约要求的13艘散货、杂货船处置,船队质量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公司干散货船队实现日均TCE达到21,300美元以上,为近年最佳。

  3. LNG船队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CLNG投资的21艘船舶稳定运行,实现了年度运营与收益目标。新业务开拓方面,除了CLNG继续寻求长期稳定的期租项目外,2021年,公司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业内影响力,独立参与了中海油气电一期3+3艘17.4万立方米船舶项目、二期3+3艘17.4万立方米船舶项目、深圳燃气8万立方米船舶监造项目投标,与三家国际油气运输巨头组成四方联合体参与了卡塔尔天然气项目12艘17.4万立方米常规船项目投标,与中国船舶集团签署了LNG船业务合作意向书。

  4. 滚装船队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运量123.78万辆,比2020年上升12%,其中沿海与长江分别完成77.19万辆和46.59万辆,同比上升16%和7%。2021年受疫情影响,汽车芯片紧缺、燃油价格大幅上涨、船员费用几乎翻倍,公司经营面临巨大挑战。通过持续不断的开发新能源车市场、严控成本,公司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的影响,效益指标同比2020年、2019年均有较大增长。

  5. 集装箱船队经营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中外运集运有限公司100%股份,新增集装箱班轮运输等相关业务,公司集运业务目前服务网络覆盖中国大陆至日本、澳洲、韩国、菲律宾、越南、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条集装箱班轮航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船舶16艘、租赁船舶13艘,控制运力59.77万载重吨、集装箱4.37万TEU。根据Alphaliner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船队运力排名全球第31名,在中国内地班轮公司中排名第6。公司还在年初抓住市场价格相对低位,落实新造船订单1100TEU和2400TEU集装箱船各2艘,预计将于2023年内交付。公司集装箱船队围绕“强航线、优结构、延链条、拓平台、提质效”为工作主线,努力把握大势、团结奋进、拼搏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航线设置,根据货物流量匹配最优运力,开辟日本关东-上海-厦门-胡志明航线,调整华北关东航线运力配置,升级江苏韩国航线船舶,增补菲律宾航线加班船,多措并举保障航线服务。以“数字轮船、智慧航运”数字化战略为指引,全力构建区域集装箱航运物流生态化服务平台,以连接共生实现价值再创造,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端到端服务。年初,公司集装箱船队推出OKSNL电商平台,陆续推出中国台湾航线、胡志明航线、菲律宾航线、澳洲航线全链路产品,并通过首届世界航商大会,重磅首发日本航线全链路产品。目前服务网点已覆盖华南、华北、内陆等口岸,同时外采17家优质航商资源,业务范围延伸至欧洲、美洲、地中海等区域,平台系统实现了业务流程自动化处理,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多元化服务。供应链业务也取得长足进步,累积服务箱量15.3万TEU,营收达到1.24亿元,合作客户276家,以荣盛石化等为核心客户,在合同物流方面也取得新的突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0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深圳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春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09,069,039.18元(同一控制下合并调整后),其中实际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56,208,725.4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044,877,063.33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4,487,706.33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07,841,801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91,862,598.11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报告期实现的实际应归属招商轮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7%。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七、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5月1日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11.62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之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不超过395万人民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号)。

  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蛇口友联船厂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船舶修理等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油品运输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发生船用燃料油、润滑油采购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供应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深圳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武汉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费及船舶租金、场地租费、船舶修理、港口使费和靠泊费,采购船用燃料油、润滑油、船员管理/代理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及船舶出租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部/北京总部部长,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部长,董事邓伟栋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部长,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中“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副董事长吴泊先生因担任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钟富良先生因担任关联方联合石化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中“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第2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号)。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部/北京总部部长,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部长,董事邓伟栋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部长,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部/北京总部部长,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部长,董事邓伟栋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部长,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授权向招商局慈善基金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2022年度在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额度内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基金会按照实际使用金额签署2022年度捐赠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谢春林先生因担任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理事、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理事、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部长,董事邓伟栋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部长,以上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公司2021年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1.65亿美元;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5.385亿美元。

  上述授权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责任实际发生时,需履行详细对外披露的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号。

  十九、关于聘任孙剑锋先生、胡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徐挺惠先生担任公司高级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剑锋先生、胡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挺惠先生担任公司高级顾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进一步落实完善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组建LNG船队并新建2+2艘LNG船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在香港设立LNG业务经营管理平台公司;

  2、以确定船不超过1.9亿美元、选择船不超过2.05亿美元的单船净船价总共向大船重工订造2+2艘17.5万立方米常规LNG运输船舶。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管理平台公司、项目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年度事项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孙剑锋简历:出生于1972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专业。1994年8月加入原中远集团,1994年8月至2007年7月期间历任原中远集团总公司及旗下公司证券部交易员、审计专员、投资经理、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加入招商局集团,历任广州海顺船务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副部长。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孙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胡斌简历:出生于1975年1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船舶驾驶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远洋船长。1998年加入广州海顺船务公司,历任实习生、驾助、三副、二副、大副、船长。2011年转入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从事航运管理工作,历任船员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胡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2号)核准,公司向包含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3,507,457股,发行价格每股5.36元,募集资金总额3,609,999,96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7,502,58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92,497,380.25元。2019年12月27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SZA40821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批,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495,739,837.88 元,2020 年度本公司分四次累计置换 1,618,455,203.2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083,079,840.84 元(包括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增加金额为存款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85,926,653.12 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和用于滚装船项目款金额合计为1,914,900,000.00元。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批,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95,739,837.88元。(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号)。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27日分三次累计置换和用于滚装船项目款项合计1,914,900,000.00 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金额为254,106,493.9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了可转让大额存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号为21758163831000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转让、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联合保荐机构。存单不得质押。该专户仅作为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使用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0.00万元(含4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

  (1)2015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订造10艘节能环保型VLCC油轮的议案》,同意在国内三家船厂订造不超过10艘节能环保型VLCC。2015年12月18日,公司通过下属6家单船公司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卖方在北京签署造船协议,约定由大船重工为公司建造6艘30.8万载重吨的节能环保型VLCC,6份协议总价款为5.22亿美元,其中4艘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建的VLCC,该4份协议价款合计3.48亿美元。

  (2)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非关联方订造8艘超大型矿砂船(VLOC)的议案》以及《关于在关联方订造2艘VLOC的议案》,同意订造10艘VLOC。2015年11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订造上述10艘VLOC的事项。2016年3月23日,公司通过下属单船公司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船厂”)和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船重工”)在深圳分别签署造船协议,约定由外高桥船厂和北船重工分别为公司建造4艘40万载重吨VLOC,8份协议总价款为6.8亿美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建的VLOC包括外高桥船厂和北船重工建造的VLOC各1艘。

  (3)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授权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与关联方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就订造2艘3,800车位滚装船签署了2份《3800车位PCTC汽车运输船建造合同》。

  (4)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0艘VLCC加装脱硫洗涤塔的议案》。截至2019年2月21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与CHINASHIPBUILDING&OFFSHOREINTERNATIONALCO.,LTD.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1研究所签署了4艘脱硫洗涤塔采购合同。

  (5)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将18.00亿元借予本公司使用,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中的12.00亿元偿还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的专项债务。

  注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0SZA40007号《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预先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度款为3,655,965,302.98元。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495,739,837.8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经置换为自有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3,355,203.20元,具体董事会批准的相关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提取情况如下:

  ■

  注3: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授权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与关联方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就订造2艘3,800车位滚装船签署了2份《3800车位PCTC汽车运输船建造合同》。2019年6月5日,深圳滚装与招商江苏重工就订造2艘3800车位滚装船签署了2份《3800车位PCTC汽车运输船建造合同》。2019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方案中,公司拟募集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通过股东贷款方式提供给深圳滚装,用于深圳滚装购建上述2艘滚装船。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深圳滚装签署1.4亿元相关贷款协议,支持2艘3800车位滚装船建造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从募集资金账户提取4,000万元至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山支行一般活期账户。截至报告报出日,公司已累计提取1.4亿元至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山支行一般活期账户并按照贷款协议规定贷款给深圳滚装,用于支持上述2艘滚装船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及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披露违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报告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附加条件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

  二、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可能发生的主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船舶修理;油品运输;船舶出租、船用及车用燃料油、船用润滑油的采购;船用设备、物料备件供应;船员管理;货物运输;港口使费及靠泊费等。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简称“友联船厂”)成立于1989年,是招商局下属一级企业招商局工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之一,主营各类远洋船舶、钻井平台的修理、改造及海洋钢结构工程。注册资本:7.8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杨志;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孖洲岛修船基地。截至2021年末,友联船厂总资产317,826万元、净资产104,923万元、负债总额212,903万元;2021年度友联船厂实现营业收入30797万元,净利润4,373万元。)(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7月,按照党中央关于实施石油石化行业战略性重组的部署,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8年8月,经公司制改制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26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永生,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煤炭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炼制;成品油储存、运输、批发和零售;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新能源、地热等能源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咨询、施工、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电力、蒸汽、水务和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技术、电子商务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有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对外工程承包、招标采购、劳务输出;国际化仓储与物流业务等。目前,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二大化工公司,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在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5位。2020年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3,996,048.70万元,负债总额107,784,727.2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233,242.18万元,利润总额7,262,243.00万元。

  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海通”),其前身为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的全资直属企业。公司于197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四千万港元。2016年6月29日,正式更名为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亚东。招商海通现已发展成为集海事、食品、船贸及大宗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贸易集团,业务网络覆盖范围广泛,在大连、北京、青岛、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及日本大阪、新加坡等地设有办事处或子公司,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澳洲、欧洲等地设有多家合资企业;客户涵盖中国内地航运、造船、港口等相关企业,以及国内外众多海事、食品商家及主流超市;近年来,更将贸易服务拓展至电力、公路、钢铁、石油和化工企业。截至2021年末,招商海通总资产595,846万元、净资产149,256万元、负债总额446,590万元;2021年度招商海通实现营业收入605,602万元,净利润33,390万元。(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圳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海顺”),2014年3月27日由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顺船务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海顺”)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刘如松。深圳海顺具有深圳海事局颁发的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通过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从事船员外派业务的专业化船员管理公司。深圳海顺与母公司广州海顺共享船员资源,专门为招商轮船旗下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和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及中国液化天然气(国际)有限公司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是招商轮船三支船队最主要的船舶配员单位之一。2021年末,深圳海顺共有自有船员1,966人,总资产为2,815.69万元,净资产为940.41万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03.83万元,净利润8.72万元。(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武汉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海顺”),2019年8月14日设立,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李庚明。武汉海顺由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简称“经合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注册成立的中外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湖北有限公司更名而来,2020年1月14日武汉海顺股权转让至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武汉海顺具有长江海事局颁发的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通过DNV.GL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从事船员外派业务的专业化船员管理公司。武汉海顺与经合公司共享船员资源,专门为招商轮船旗下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及上海招商明华船务有限公司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是招商轮船船队中最主要的船舶配员单位之一。2021年末,武汉海顺共有自有船员815人,总资产为2127.36万元,净资产为584.35万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91.17万元,净利润3.48万元。(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运长航集团”)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2009年3月重组成立,总部设在北京。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382,635.8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德星。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招商局集团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实施战略重组,中外运长航集团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中外运长航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主要经营: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旅客运输;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理;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末,中外运长航集团总资产6,786,569万元、净资产4,214,401万元、负债总额2,572,168万元;2021年度中外运长航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035,988万元,净利润392,602万元。(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系2002年11月20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K0598),2019年1月18日,中国外运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外运是招商局集团物流业务的统一运营平台,是具有领先地位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集中于中国发展迅速的沿海地区和战略性地区,并拥有广泛而全面的国内服务网络和海外网络,主营业务包括代理及相关业务、专业物流和电商业务三大板块。公司注册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资本7,400,803,875元,法定代表人:李关鹏。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外运总资产为7,444,825万元,净资产为3,254,306万元;2021年1-9月,中国外运实现营业收入3,613,893万元,净利润91,674万元。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辽港集团)”注册于辽宁省大连市,法定代表人邓仁杰,注册资本人民币19,960.0798万元。2019年1月4日,招商局集团主导完成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绥中港的整合工作,辽港集团正式挂牌成立。现有大窑湾、鲅鱼圈、太平湾、大连湾、长兴岛、仙人岛、盘锦、庄河、旅顺、绥中等十个主要港区,港区规划面积369平方公里,拥有现代化专业生产泊位195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53个。主要涵盖全货种港口物流服务、园区开发、港航增值服务、产融开发等多元化业务。主要经营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截至2021年底,辽港集团总资产16,208,660万元、净资产6,190,625万元、负债总额10,018,035万元;2021年度辽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15,259万元,净利润-272,102万元。(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友联船厂、招商海通、深圳海顺、武汉海顺、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外运、辽港集团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中国石化集团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13.99%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中国石化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友联船厂、中国石化集团、招商海通、深圳海顺、武汉海顺、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外运、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经营正常的企业,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交易中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形成坏帐的情形。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就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友联船厂、招商海通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其在修船和船舶改造方面、设备物料备件代理等方面的能力、经验等优势,保证公司船队的正常和高效运作。

  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履行长期COA合同、保障公司船队安全稳定的油料供应及服务,控制燃油等成本、加强双方的业务互惠合作,共同保障国家进口能源运输安全。

  公司与深圳海顺、武汉海顺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保障船队船员配备的质量和稳定性,保障公司船队安全运营。

  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下属公司及中国外运多年来均保持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中外运长航集团经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无偿划转至招商局集团旗下,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双方多年来业务往来的正常延续。2021年末,公司完成了向中外运长航集团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外运集装箱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与中国外运长期存在大量货代业务,上述收购完成后成为公司与中国外运之间新增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辽港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滚装与大连港之间的业务合作,招商局集团整合大连港进入辽港集团之后,上述交易成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与其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双方多年来业务往来的正常延续。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包括七项子议案:(1)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与友联船厂及下属公司发生船舶修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2)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油品运输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发生船用燃料油、润滑油采购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3))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与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供应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不超过2.5亿元;(4)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深圳海顺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5)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武汉海顺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6)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费及船舶租金、场地租费、船舶修理、港口使费和靠泊费,采购船用燃料油、润滑油、船员管理/代理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7)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及船舶出租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8)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部/北京总部部长,董事赵耀铭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部长,董事邓伟栋因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部长,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中“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副董事长吴泊先生因担任关联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钟富良先生因担任关联方联合石化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中“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第2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位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上限总额达86.5亿元,已经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之过渡期

  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船务”、“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标的公司”)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完成资产交割(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根据公司与经贸船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并确认(1)如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实现盈利或净资产增加,则盈利部分或净资产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内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净资产,则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对应的等额金额,由转让方在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过渡期损益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2)为确定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在交割日后2个月内由上市公司确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为确定前述损益金额,双方同意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截止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截止日为当月月末”。据此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协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对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2ZZAA50112)。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实现营业收入2,304,436,296.22元,利润总额973,405,689.85,净利润737,108,851.75元,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经贸船务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上述收益归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0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挺惠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徐挺惠先生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孔康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孔康先生申请辞去其兼任的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挺惠先生、孔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徐挺惠先生对公司重组整合原中外运长航集团旗下航运资产以及集装箱船队的战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谨对徐挺惠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深圳办公场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电话的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鸿先生、监事蒋红梅女士、职工监事余佳勃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财务部总经理翟文峰女士、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刘宇丰先生、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部林旗女士、财务部金屹先生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该议案以及公司对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年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年报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经营单位和业务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和存放情况的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2年5月1日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未来一年资本开支实际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的授信额度必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对聘请会计师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是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系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报告反映了招商局集团财务公司真实风险状况,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有效防范财务公司引发的资金风险以及风险应对措施有效,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授权向招商局慈善基金捐赠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向招商局慈善基金捐款符合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需要,并将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捐赠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09,069,039.18元(同一控制下合并调整后),其中实际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56,208,725.4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044,877,063.33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4,487,706.33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07,841,801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91,862,598.11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报告期实现的实际应归属招商轮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款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境外利润汇回的税务影响、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

  ●此项聘任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

  会计师 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 630 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

  监督管理措施 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雅明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光兰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拟不超过人民币39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是由于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审计范围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担任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多年,具备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专业能力,诚实可信,注重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具有独立性,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就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2年 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对聘请会计师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是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 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预计对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1.65亿美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5.385亿美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合同履约保证、合同纠纷争议解决等需求,确保油轮、散货、集装箱船队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限内,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担保责任,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1.65亿美元,预计情况如下:

  ■

  (2)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5.385亿美元,预计情况如下:

  ■

  1、本次担保授权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所列公司;

  2、作为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履行批露义务;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授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招商轮船散货船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散货控股”)

  董事长:王永新

  注册地址:80 Broad Street, Monrovia, Liberia

  经营范围:干散货船舶运输

  散货控股截至2021年底总资产2,872,948,707.75美元,负债总额1,148,353,060.27美元,净资产1,724,595,647.48美元;2021年营业收入1,188,598,903.37美元、净利润240,860,856.62美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源运输”)

  董事:王永新、胡斌、吴建移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

  经营范围:海上运输

  中国能源运输截至2021年底总资产4,082,370,827.53美元,负债总额2,254,244,610.47美元,净资产1,828,126,217.06美元;2021年营业收入569,416,294.37美元、净亏损82,137,043.06美元。

  3、公司名称:上海招商明华船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明华”)

  执行董事:李霖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411室

  经营范围:海上运输

  上海明华截至2021年底总资产3,753,429,610.43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13,880,984.13元人民币,净资产2,339,548,626.30元;2021年营业收入5,111,333,977.46元、净利润966,812,873.81元。(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名称: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明华”)

  董事:王永新、丁磊、吕胜洲、谭子健

  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

  经营范围:船舶管理、船舶租赁等航运业务

  香港明华截至2021年底总资产370,202,672.71美元,负债总额354,463,526.22美元,净资产15,739,146.49美元;2021年营业收入81,942,320.73美元、净利润-878,109.17美元。(数据未经审计)

  5、公司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集运香港”)

  董事:赵春吉、叶宇海、李洋

  注册地址:Flat E, 20/F Billion Centre, Tower B,1 Wang Kwong Road,Kowloon Bay,Hong Kong

  经营范围: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集运香港截至2021年底总资产1,479,592,999.2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60,186,194.92元人民币,净资产19,406,804.34元;2021年营业收入889,199,311.99元、净利润392,139,492.2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限内,为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合同履约保证、合同纠纷争议解决等需求,确保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新造船建设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4,047.51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2.26%;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7,801.66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1.46%;逾期担保数量为零。(按2021年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6.3674计算)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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