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同意注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14.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9119.11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投资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3 月 21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7日下午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寄和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2年4月6日17:00 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3253330
传真:010-83253350
联系人:李静
Email:lijingzyst@163.com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36
2. 投票简称:中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2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 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均有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同意注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14.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9,119.11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地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晏 璎 陈 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委托理财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管理,及时登记台账,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晏 璎 陈 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符启林、梁华权、周洪庆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21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婷婷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2-006)。
三、备查文件
1、《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2-00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2-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2-007)。
三、 备查文件
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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