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并经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42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按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71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54,6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21.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1,433,416.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050,10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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