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15,000万元至19,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14,200万元至18,2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00万元至8,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500万元至7,500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
三、其他提示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2021年度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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