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申达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670号沪纺大厦4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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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相关决议公告。股东大会文件最迟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 集中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近江苏路)。
(三) 集中登记时间:2022年3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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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法:电话:(021)62328282,传真:(021)62317250,邮政编码:200060,联系人:刘芝君。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或给予参加会议者任何额外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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