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1月27日 01:51 证券时报

原标题: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1、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威达”)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参照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在已签订的部分关联交易合同基础上,公司财务部预计2022年度将会和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威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雷姆”)

  法定代表人:迪·沙尔夫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钻夹具,销售本公司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雷姆公司50.0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担任雷姆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宋战友先生担任雷姆公司的董事,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雷姆公司资产总额10,046.00万元,净资产8,457.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844.00万元,净利润3,087.00万元(未经审计)。

  2、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桂模

  成立日期:1995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4,5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散热器、扳手制造;钢材、电器配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威达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38%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杨桂模先生担任威达集团执行董事,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集团公司资产总额55,668.73万元,净资产27,066.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6.62万元,净利润1,260.72万元(未合并口径数据,未经审计)。

  3、威海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粉末”)

  法定代表人:杨桂模

  成立日期:2004年9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威海市高技区文化西路288号0912室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持有其60.0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杨桂模先生担任威海粉末冶金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海粉末冶金公司资产总额1,872.59万元,净资产1,744.9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4.33万元,净利润15.43万元(未经审计)。

  4、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建筑”)

  法定代表人:徐建明

  成立日期:2000年12 月13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凭资质从事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安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建筑公司资产总额13,113.36万元,净资产6,499.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984.68万元,净利润658.37万元(未经审计)。

  5、威海市盛鑫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盛鑫”)

  法定代表人:孙海波

  成立日期:2012年12 月1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59-5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金属制品、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加工及销售;凭资质从事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安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海盛鑫公司资产总额1,161.00万元,净资产862.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96.00万元,净利润55.00万元(未经审计)。

  6、威海市威达农业种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农业”)

  法定代表人:杨桂清

  成立日期:2010年8 月3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10号

  经营范围:谷物、薯类、油料、豆类、蔬菜、花卉、水果、坚果、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苗木绿化。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杨桂军先生之弟杨桂清先生担任威达农业公司董事长,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农业公司资产总额417.85万元,净资产166.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2万元,净利润9.37万元(未经审计)。

  7、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置业”)

  法定代表人:杨桂清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14日

  注册资本:5,8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4号

  经营范围:凭取得的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土木工程建筑,照明和通信线路及设备的安装,上下水管道和设备、供暖供气管道和设备、通风管道和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持有威达置业99.00%的股份,威达集团全资子公司威海威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有威达置业1.0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担任威达置业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杨桂军先生之弟杨桂清先生担任威达置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置业公司资产总额58,564.00万元,净资产27,215.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101.00万元,净利润3,482.00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各关联方经营稳定,且与公司合作多年,信用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雷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拟向雷姆公司提供代理采购原材料、热处理等劳务,代理销售雷姆公司产品,并向其出租厂房;雷姆公司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采购机器、自动化设备。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威达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拟承租威达集团的厂房、车间等,用于生产经营、职工宿舍、餐厅等。

  (3)公司威海分公司与威海威达粉末冶金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威海分公司拟承租威海威达粉末冶金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

  (4)公司及子公司与威达建筑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威达建筑公司采购车间扩建、房屋维修、小规模的建筑施工等劳务及相关商品。

  (5)公司及子公司与威海盛鑫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威海盛鑫公司采购门窗、看板、展示板、护栏等商品及劳务。

  (6)公司及子公司与威达农业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威达农业公司采购商品,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厂区绿化等。

  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双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交易定价,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双方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交易双方将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安排付款,并经双方认可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已经签署的部分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1)公司与雷姆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在公司签订《代购代销协议》,该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存续生效。该协议约定:公司向雷姆公司提供代理采购的钢材等原材料,钢材主料价格按照公司统一采购价格计算,辅料价格按照公司实际采购价格加收3%的代理费计算,每月月底进行结算;另外,公司向雷姆公司提供热处理等部分劳务,劳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每月月底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代理销售雷姆公司产品,按照销售收入的5%收取代理销售费用,每笔业务进行结算。如发生退货、坏账等不可预见的损失,均由雷姆公司承担。

  (2)公司与雷姆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公司签订《房租合同》,该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合同约定:雷姆公司承租公司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中韩路2号的车间,用于存储产成品、原材料、在产品及经甲方同意的其他用途,建筑面积3,417.36平方米,每年租赁费共计273,388.80元,按季度支付。

  (3)公司与威达集团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租用威达集团的部分厂房,建筑面积3,566.22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租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当年租金的50%,剩余50%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以后年度的租金,由公司于每季度末缴纳当季度租金。

  (4)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威达集团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该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合同约定:威达粉末承租威达集团位于文登区龙山路121号的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建筑面积20,341.04平方米,年租金1,220,462.40元,按季度支付。

  (5)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与威达建筑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合同约定:威达精铸承租威达建筑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岚办事处扬威路2号的场地用于职工住宿和餐厅,建筑面积6,000.00平方米,年租金54.00万元,按季度支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双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交易定价,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双方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各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该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现象,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山东威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骋”)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自动化组装车间”项目、“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7,500,165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01,49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41,498.20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4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是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帐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上海拜骋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31237231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8日

  5、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嘉定区沪宜公路5937号

  7、法定代表人:杨桂模

  8、经营范围:电动工具开关及配件的生产,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除印刷电路板,除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家用电器、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拜骋100%股权。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拜骋进行增资,并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将存放于上海拜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由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拜骋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及上海拜骋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增资是基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增资。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增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威达”)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7,500,165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01,49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41,498.20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4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山东威达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山东威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法分析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按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日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变更原因: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有效管控,公司实行对各子公司资金统一调度。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法分析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但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董事会同意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提案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杨明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杨桂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刘友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桂模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李铁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梁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万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张兰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黄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曹信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孙康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提案4、《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位非独立董事。

  2、提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位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提案4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1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2022年2月15日下午17:00 以前收到为准;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8549156

  联系传真:0631-8545018、8545388

  邮政编码:264414

  联 系 人:张红江、丛凌云

  电子邮箱:weida@weidapeacock.com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6

  2、投票简称: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超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雷姆”)

  法定代表人:迪·沙尔夫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钻夹具,销售本公司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雷姆公司50.0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担任雷姆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宋战友先生担任雷姆公司的董事,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雷姆公司资产总额10,046.00万元,净资产8,457.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844.00万元,净利润3,087.00万元(未经审计)。

  2、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集团”)

  法定代表人:杨桂模

  成立日期:1995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4,5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散热器、扳手制造;钢材、电器配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威达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38%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杨桂模先生担任威达集团执行董事,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集团公司资产总额55,668.73万元,净资产27,066.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6.62万元,净利润1,260.72万元(未合并口径数据,未经审计)。

  3、威海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粉末”)

  法定代表人:杨桂模

  成立日期:2004年9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威海市高技区文化西路288号0912室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持有其60.0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杨桂模先生担任威海粉末冶金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海粉末冶金公司资产总额1,872.59万元,净资产1,744.9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4.33万元,净利润15.43万元(未经审计)。

  4、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建筑”)

  法定代表人:徐建明

  成立日期:2000年12 月13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凭资质从事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安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建筑公司资产总额13,113.36万元,净资产6,499.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984.68万元,净利润658.37万元(未经审计)。

  5、威海市盛鑫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盛鑫”)

  法定代表人:孙海波

  成立日期:2012年12 月1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59-5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金属制品、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加工及销售;凭资质从事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安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海盛鑫公司资产总额1,161.00万元,净资产862.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96.00万元,净利润55.00万元(未经审计)。

  6、威海市威达农业种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农业”)

  法定代表人:杨桂清

  成立日期:2010年8 月3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10号

  经营范围:谷物、薯类、油料、豆类、蔬菜、花卉、水果、坚果、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苗木绿化。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杨桂军先生之弟杨桂清先生担任威达农业公司董事长,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农业公司资产总额417.85万元,净资产166.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2万元,净利润9.37万元(未经审计)。

  7、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置业”)

  法定代表人:杨桂清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14日

  注册资本:5,8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4号

  经营范围:凭取得的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土木工程建筑,照明和通信线路及设备的安装,上下水管道和设备、供暖供气管道和设备、通风管道和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持有威达置业99.00%的股份,威达集团全资子公司威海威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有威达置业1.0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担任威达置业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杨桂军先生之弟杨桂清先生担任威达置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威达置业公司资产总额58,564.00万元,净资产27,215.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101.00万元,净利润3,482.00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各关联方经营稳定,且与公司合作多年,信用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雷姆公司提供代理采购原材料、热处理等劳务,代理销售雷姆公司产品;

  2、公司威海分公司承租威海威达粉末厂房;

  3、公司向威海盛鑫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其劳务;

  4、公司承租威达建筑公司厂房,接受其劳务;

  5、公司向威达置业公司采购商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其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市场化为原则,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并签署具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并签署具体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各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董事会

  和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孟红女士自2016年1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2年1月28日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达到六年,将届满离任。孟红女士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孟红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的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孟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下转B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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