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2年01月07日 03:05 证券时报

原标题: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

  2.4认购方式

  2.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6发行数量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8限售期

  2.9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会议室。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黄婧超

  联系电话:010-87838700

  传真:010-87838700

  电子邮箱:hjc@starneto.com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

  3、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书;

  附件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9”,投票简称为“星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2 表决票

  ■

  注:对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表3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0号)的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1,9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535.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2,690.1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844.82万元。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初始存放金额为30,844.82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日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自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目前不存在且未来亦不会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目前不存在且未来亦不会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9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价格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假设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公司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5日(董事会决议日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则对应发行价格为30.80元/股,对应发行数量24,350,649股;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4,685,04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以及2022年6月期权全部行权的影响,不考虑包括股份回购在内的其他调整事项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10.65万元、10,234.30万元;公司2018-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489.21%。根据公司期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预计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为50%。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较上期持平;②较上期增长10%;③较上期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同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同时,公司已制定《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单位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友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54,685,040股的20%,即30,937,008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制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自2016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来,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若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并拟定本次发行后填补公司即期回报的措施;

  3、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议;

  4、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选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并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10、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的设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等相关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3、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54,685,040股的20%,即30,937,008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制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自2016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来,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若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并拟定本次发行后填补公司即期回报的措施;

  3、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议;

  4、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选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并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10、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的设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等相关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3、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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