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22年1号公告公布!事关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2022年1号公告公布!事关投资者保护
2022年01月01日 19:4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月1日电 1月1日,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简称《承诺金办法》),此文件同时也是证监会2022年的第1号公告。当日,证监会还发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完善承诺金管理方式

  此前,国务院制定公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其中,《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要求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承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据此,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在2015年发布实施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和解金办法》)的基础上,联合发布《承诺金办法》。

  《承诺金办法》共22条,除统一修改“和解金”等表述外,共删减1条(关于和解金的定义),修改2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删除关于“和解金”的定义。考虑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对承诺金进行了明确定义,即“本办法所称承诺金,是指当事人为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而交纳的资金”,《承诺金办法》删除了原《和解金办法》第二条关于“和解金”的定义。

  二是完善承诺金的管理方式。原《和解金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和解金在补偿投资者后仍有剩余的,应当上缴国库。”从实践中达成和解的两起案件来看,均因不存在投资者损失或者受损投资者及损失难以确定而未赔偿投资者,全额上缴国库。为此,《承诺金办法》将实践做法予以提炼,规定“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未造成投资者损失,或者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无法认定,或者承诺金在规定期限内赔偿投资者后仍有剩余的,投保基金公司应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将承诺金上缴国库。

  三是明确赔偿总额上限及当事人自行赔偿时承诺金的处理方式。明确赔偿总额上限。在规定“投保基金公司使用承诺金赔偿投资者的,赔偿数额原则上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为限”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涉及案件当事人实际交纳并用于赔偿的承诺金”。

  为进一步鼓励促进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办法》为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预留了制度空间。证监会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中对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的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的部分可以不纳入承诺金范围,但应当提交赔偿证明。为此,《承诺金办法》与该程序协调衔接,明确“对于当事人已经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规定自行赔偿投资者的部分,投保基金公司不再使用承诺金予以赔偿。

  投保基金负责对投资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

  1月1日,证监会还发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定》未分章节,共23条,主要细化规定了办理程序、承诺金的管理使用等内容。

  一是厘清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作为新型执法方式是对传统调查、处罚机制的重大突破,在既有调查、处罚流程中嵌入了新的制度安排,是服务和保障调查、处罚工作的后盾,因此,需要三方有效协调配合。为此,《规定》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当就案件适用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征求调查部门、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调查部门、审理部门的意见提出是否受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申请的建议。

  同时,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该项制度阻碍调查,《规定》明确未经过必要的调查的案件,相关申请材料不予接收,确保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前提下审查是否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亦规定在受理后的协商过程中并不中止案件调查,且“调查部门经调查发现新事实、新证据,认为案件不应继续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者对当事人承诺内容的沟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但对于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考虑到审理时限需要中断的需要,规定在受理当事人承诺申请后,应当中止审理。

  二是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承诺金的确定是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中的关键问题,也是主要廉政风险点之一,有必要强化监督制约。目前《办法》已经完善了承诺金的确定标准:包括拟罚没款、投资者损失、签署承诺认可协议时所处的执法阶段等。《规定》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承诺金确定的程序机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考虑到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承诺金,并且在投资者损失测算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规定在进入协商程序后,由投保基金公司负责对投资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并报送承诺办理部门。承诺办理部门根据投保基金公司测算的投资者损失数额,并结合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建议的处罚数额,拟定协商方案。

  三是明确投资者赔付机制安排。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快速有效赔偿投资者的制度特色,《规定》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者赔偿程序。一是明确由投保局牵头协调投保基金公司等单位开展投资者赔偿工作,充分发挥其投资者保护专长。具体为,承诺金管理机构收到承诺金后应当制定承诺金管理使用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投保局负责具体备案工作。二是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的,承诺金数额可以不包括已向投资者赔偿损失的金额,但是当事人应当向证监会提交赔偿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包括投资者姓名或名称、赔偿金额明细及凭证、谅解书等。

  四是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确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机构负责核查验收当事人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情况,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当事人是否完全履行承诺的依据。另一方面,明确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现阶段由承诺办理部门统一办理,同时为后续由派出机构自行办理当事人承诺申请案件留下空间,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开展派出机构自行办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的试点,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是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规定》主要做了如下制度安排:一是建立集体决策机制,设立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审核委员会,由委员会就受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申请、签署承诺认可协议、中止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部门、审理部门相互独立;三是压缩承诺金协商数额的裁量空间。规定承诺金数额要严格依据《办法》的规定确定,同时承诺金测算由多部门共同完成。四是强化派出机构在承诺履行过程中的核查监督作用。五是加强社会监督。规定证监会在与当事人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后中止调查,以及在当事人履行完毕承诺认可协议后终止调查,均应当公告。当事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亦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及时回应解决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