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2021-048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2021年9月25日),中国华融持有公司64,471,891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持股份来源为股权置换所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华融因自身经营需求,拟减持不超过18,276,770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减持方式是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华融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中国华融累计减持公司9,133,604股A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发来的通知,中国华融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中国华融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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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华融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中国华融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本次减持计划的剩余减持期间内,中国华融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经营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在本次减持计划的剩余减持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中国华融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2021-049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经天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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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夏德传先生受托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长周贵祥先生、副董事长李韧之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4、 会计师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2022-2024年度)及其项下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2022-2024年度)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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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金融合作协议》及其项下资金结算余额的建议年度上限,授权董事会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金融合作协议》生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景忠、王赞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十六时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已将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贵祥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易国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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