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1年12月07日 01: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473,476,54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2月12日为周末休市,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为2021年12月13日)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6月26日向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公司”)核发了《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6号),核准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46个交易对手方,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5,930,276股购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同时,公司向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57,611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8.97元。上述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分别于2018年12月12日和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拟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份,涉及股东单位为: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睢宁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海门市广播电视台、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江都广播电视台、宝应县融媒体中心、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泰兴市融媒体中心(泰兴市广播电视台、泰兴市新闻信息中心)、丰县广播电视台、丹阳市广播电视台、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东台市广播电视台、沛县广播电视传媒中心(沛县广播电视台)、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兴化市广播电视台、靖江市广播电视台、南京雨花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如皋市广播电视台、建湖县融媒体中心、盱眙国有联合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泗洪县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仪征市广播电视台、邳州广播电视台、涟水县广播电视台、射阳县广播电视台、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盐城市盐都区广播电视台、连云港市赣榆电视台、淮安市淮阴区广播电视台、淮安市淮安区融媒体中心、滨海县广播电视台、灌南县电视台和灌云县广播电视台共35家。限售期自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即将届满。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成的股份,总计473,476,5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47%;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2月12日为周末休市,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为2021年12月13日)。

  二、本次限售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8]1026号),江苏有线向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57,611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8.97元,并于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5,000,717,686股。

  三、相关限售股份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对方严格履行锁定期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473,476,5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47%。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2月12日为周末休市,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为2021年12月13日)。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江苏有线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江苏有线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三)江苏有线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江苏有线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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