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2月07日 01: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8.23%的股东张振东所持公司14,487,000股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6日被拍卖成交,其被拍卖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23%,拍卖后张振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交人陈柏霖、胡洪香已全额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股票拍卖基本情况及竞价结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张振东因自身涉及诉讼事项,其持有的公司14,487,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8.23%)已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2021年11月16日,上述股票被拍卖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85)。近日,公司接到原股东张振东通知,获悉上述被拍卖的股票已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振东持有公司14,487,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8.23%。成交人陈柏霖、胡洪香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振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交人陈柏霖持股数量为6,58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3.74%;成交人胡洪香持股数量为7,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49%。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张振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现第一大股东为王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4,49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2356%。

  2、张振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振东)。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11月5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08破1号《公告》,定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6)、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1),并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现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3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C4-1幢凯瑞德会议室。

  (五)主持人:董事长纪晓文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9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4413%。

  其中: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7,831,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8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45,10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6278%。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3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8,449,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3.2100%。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律师、岳春燕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1,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

  本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403,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008%;反对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87%;弃权 1,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0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律师、岳春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2时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11月5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08破1号《公告》,定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两点召开,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2.管理人作债权核查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管理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5.债务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二、表决结果

  2021年12月6日,共有73家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96,341,703.22元,其中66家非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1,225,439,580.59元;7家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70,902,122.63元。共有1家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该税款债权人为非现场投票表决。上述债权人投票后,管理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经统计,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2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8.63%,超过半数;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45,811,155.73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9.64%,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2.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①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共有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②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7.26%,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29,704,629.55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8.9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同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股份为 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的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的1,4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会议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鉴于上述重整计划是否能获法院批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5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

  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虽王健先生现向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但2021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1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2021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已因此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帮助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协商一致,由王健先生及其关联公司无偿向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该笔流动性支持系基于公司重整而提供,该笔流动性支持款项将在公司重整程序中作为共益债务优先返回至王健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6)。公司前期已收到王健先生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2)。

  二、关联交易进展

  2021年12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王健先生安排其关联公司中控鼎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100%持股的公司)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子公司荆门瑞升嘉泰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楚恒聚顺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收到王健先生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3000万元。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流动性支持款项支付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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