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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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月 17 日公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发布,公司董事长陈启章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代表曾宇先生负责,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丁婧雅律师和罗佩珊律师现场见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推举王金凤女士、张志凤女士作为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蔡红女士、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工作。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请假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龚文旭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助理蒋中锋、总经理助理吴敏因出差未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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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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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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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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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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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2021-008)中“二、会议审议事项-2、特别决议议案:无”更正为“二、会议审议事项-2、特别决议议案:4”,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婧雅、罗佩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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