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03日 01: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田永忠先生、姚志华先生、吴国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田永忠先生、姚志华先生、吴国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货物、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交易。

  2020年12月,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5,274,160.41万元,其中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金额为 2,628,475.63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含燃料及动力)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 2,645,684.7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2021年1-10月实际发生总额4,578,686.87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及商品2,313,432.09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2,825.8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含燃料及动力)2,237,025.4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5,403.49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追加,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商品追加金额为451,966.2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追加金额为567,194.47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追加金额为2,420.00万元。追加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295,741.09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田永忠先生、姚志华先生和吴国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书面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预案。

  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追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0年5月)》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中铝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上述关联方单位中,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中铜秘鲁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铜(昆明)铜业有限公司为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其获批额度为年初预计额,2021年1-10月实际发生额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内部调剂后的发生额。公司各类关联交易调剂后发生额未超出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年初预计额。

  3.年初已获批额度指经2020年12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4.2021年1-10月交易额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预计增加主要是2021年铜金银价格上涨,同时采购量较年初预计增加。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预计额度增加主要是2021年铜金银产品价格上涨,同时销售量较年初预计增加。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3、法定代表人:许波

  4、注册资本:4,282,715.5202万元

  5、经营范围:铜、铅锌、铝及其他有色金属行业的投资、经营管理;铜、铅锌、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的勘探、开采、冶炼、加工、销售,与之相关的副产品的生产、销售,与之相关的循环经济利用与开发;从事有色金属行业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及工程建设总承包;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0,993,277.06万元,净资产6,651,143.40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总收入15,424,327.02万元,利润总额1,008,963.01万元,净利润732,000.80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铜秘鲁铜业有限公司

  1.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秘鲁

  3、法定代表人:栾书伟

  4、注册资本:74,850.029(万美元)

  5、经营范围:秘鲁Toromocho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6、关联关系:MINERA CHINALCO PERU S.A.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MINERA CHINALCO PERU S.A.总资产3,773,391.08万元,净资产925,803.1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997,802.53万元,利润总额432,809.77万元,净利润298,914.4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绿水镇矿部片区

  3、法定代表人:王世宇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铜矿、共伴生矿的采矿;硫酸、氧、氮生产;(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铜矿、共伴生矿的选矿;矿业开发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商品批发与零售;专用设备制造;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17,928.73万元,净资产166,440.8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642,815.06万元,利润总额30,610.07万元,净利润24,193.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大平掌铜矿

  3、法定代表人:李连鑫

  4、注册资本:4,946.8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铜矿及共生和伴生的其它贵金属包括金、银、铅、锌和其它相关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加工,并销售本企业的自产产品。

  6、关联关系: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的合营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90,332.61万元,净资产124,946.63万元,2021年1-9月收入60,596.79万元,利润总额26,492.21万元,净利润19,871.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

  3、法定代表人:陈琳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铜、镍、钛、铝、镁及其合金铸造、加工、销售;不锈钢加工、销售;铜、铝制品、铜冶炼副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工艺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检修、理化检验;以上金属制品的科研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贵金属经营(不含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的交易场所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关联关系: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中铝洛阳铜加工总资产310,006.28万元,净资产95,919.60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531,215.23万元,利润总额5,078.80万元,净利润5,078.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3、法定代表人:高行芳

  4、注册资本:196,078.4314万元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的生产、销售、加工及开发高科技产品、有色金属、贵金属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机械动力设备的制作、销售、化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按成员单位的资质证开展业务)。本企业自产的有色金属及其矿产品、制成品、化工产品、大理石制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境外期货业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162,615.59万元,归母净资产1,152,717.18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0,271,217.22万元,营业利润172,366.40万元,净利润108,459.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上海滇晟商贸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53号9层906室

  3、法定代表人:李旻昊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有色金属合金、非金属矿及制品、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橡胶制品、谷物、饲料原料、纸制品、塑料制品、棉、麻、农副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上海滇晟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滇晟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50,462.90万元,净资产23,445.3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30,951.78万元,利润总额514.29万元,净利润317.2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等独立,但充分利用各自的生产设施与装备以及技术、资源等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提供或接受工业品的供应或销售等,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及降低成本;本公司的社会化服务和公用设施、后勤服务等仍需由关联方及时提供。

  (二)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预计,认为: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及追加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追加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采购付款商业模式,助力实现降低采购成本、压降带息负债和减少营运资金的目标,由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保理公司)提供保理融资及E信融服务,并签订《保理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及E信融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

  (二)关联交易描述

  中铝保理公司属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本)的全资子公司,中铝资本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关联董事田永忠先生、姚志华先生、吴国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书面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预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本公告第八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中铝保理公司,基本情况为:

  公司名称: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209-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翔宇

  注册资本:45,719.8678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20118MA05JRN56F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3日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铝保理公司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保理公司作为中铝产业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有色行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供应链保理为服务手段,业务范围主要涉及铝、铜、物流,工程建筑、能源等多个行业。

  中铝保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中铝保理公司2020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1BJAB10465号审计报告。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中铝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铝保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铝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铝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铝保理公司拟签订合作协议,中铝保理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及E信融服务,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及E信融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协议“甲方”)与中铝保理公司(协议“乙方”)双方拟签订《保理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以转让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资金,即公司及子公司将自己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铝保理公司,从中铝保理公司处取得保理融资款。应收账款到期后由应收账款债务方支付已转让的应收账款至中铝保理公司或由公司及子公司向中铝保理公司回购应收账款。

  E信融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真实应付账款通过中铝保理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向供应商开具E信融电子凭证用于支付各类采购款,凭证到期后由公司及子公司向中铝保理公司支付凭证记载的相应款项。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协议签订日开始计算。

  (三)预计金额

  保理融资及E信融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

  (四)融资成本

  中铝保理公司提供的保理融资及E信融服务的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融资成本。

  (五)保理模式

  有追索权明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保理和无追索权暗保理、反向保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铝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及E信融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铝保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预计,认为: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真实购销业务背景、优化采购付款商业模式、减少营运资金而开展的交易,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定价机制公允。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1年12月1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均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证券部办公室(3310室)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 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韩锦根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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