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01日 09:15 证券日报

原标题: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公司14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青海树人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且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雁、冯登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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