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齐正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拟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原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付卓权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一期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5.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2,397.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669.9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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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以下简称“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的建设。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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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原募投项目后续出现投资资金缺口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投入。
注2: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投资金额29,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二期项目投资金额21,000.00万元,合计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
公司计划在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购置约79.9亩土地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亿元,分两期完成建设。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为“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9,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1,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42%)。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产能规模。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实施,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8,583.97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智能立体库、研发检测设施建设等。“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于2021年1月动工建设,预计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并投入运营。
截至2021年10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11,385.83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198.14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有部分辅助设施未完成投资建设,拟调整用于新项目“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500.00万元。
2、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实施,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8,666.74元。该项目包含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二期)两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研发检测设施、智能立体仓库、研发大楼建设等。“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项目主要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截至目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尚未实施。
截至2021年11月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5,775.63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2,891.11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拟调整用于新项目“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500.00万元。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利用已有装置(部分生产共用设施设备与前期已建产线配套设施实现共用)、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优化产线工艺布置以及仓储布局)以及关键点设备国产化(引入国内先进磺化生产线,实现替代进口)等方式,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调整部分上述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此外,上海奥威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79.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需要,拟将“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募投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
项目投资总额: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9,000.00万元(二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1,000.00万元,两期合计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灌装车间、罐区、研发大楼以及其他研发、生产、运营配套基础设施的建筑与装修,一期工程建筑装修面积共43,821.69平方米,达产产能为年产12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
2、项目投资计划与经济效益
一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9,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962.56万元,包含工程费用16,90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46.41万元,其中9,987.50为土地购置费用,预备费814.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037.44万元,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一期项目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剩余资金将以自筹资金投入。
一期项目完全建成达产后,上海奥威将新增年产12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产能。项目建成后预计产生良好的项目收益,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7.7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为6.10年。
3、项目备案和批准情况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310116-07-02-173798),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供应商之一。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阴离子产品产能及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本项目生产产品为绿色化表面活性剂产品,将有效完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配合下游客户的未来扩产规划,未来将可能拓展到洗衣凝珠、洗碗机洗涤剂等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领域,提高客户粘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行业的优势地位。
2、提升公司产能,满足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洗涤用品等表面活性剂下游应用领域的刚性、平稳增长,推动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可持续、稳步发展,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本项目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来扩大绿色表面活性剂产品产能,增加产能规模,提升供货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整体市场竞争力。
3、完善华东基地建设,优化区域业务布局,扩大产品销售影响力
大宗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区域销售半径,核心区位的把握是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打通市场之要厄。由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等因素,我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市场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此外,表面活性剂上游核心原料脂肪醇、烷基苯厂商主要聚集于华东地区,因此,华东基地兼具上下游区位优势及国际出口区位优势。
本项目在上海基地扩建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实现原料地、销售地生产,有利于降低原料成本及产品销售物流成本,优化区域业务布局,提升供货效率及产品销售影响力,并一定程度上辐射北方市场。此外,上海基地具备较强的出口优势,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外贸交易之效率,为公司扩展国际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4、进一步完善华东基地的研发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上海基地面向宝洁集团、欧莱雅、汉高集团等个人护理领域中高端客户,产品工艺水平和质量要求较高。虽然公司上海地区拥有金山区技术中心,但为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及日益高端的产品需求,现有的研发设备及研发环境已不能很好满足公司新型、高品质、绿色化产品的研发需要。为提高客户资源的配置度,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能力,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配套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提高公司的研发产出率。
本项目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有独立的5层研发大楼,并购买一批先进的检测硬件设备,改善现有的研发环境。特别是公司拥有了新建的万级微生物实验室之后,在研究开发及应用表面活性剂时的实验环境更有保障,为未来公司进一步开发全新的绿色表面活性剂产品提供更有力的品质保障,提升开发效率和质量,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技术研究基础。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表面活性剂产量和需求量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市场空间可期
尽管受国内外政策环境与经济周期的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增长趋缓,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对表面活性剂的刚性市场需求影响不大,行业抗周期性较强。此外,随着我国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及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逐步拓宽,全球市场需求空间将进一步扩展。总体来看,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产量与需求量将保持稳定增长,行业前景可期。
此外,在我国环保和安全生产政策的压力下,一些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污染程度较高的小型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逐步退出市场竞争,市场空间逐步向技术先进、规模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集聚,而随着国内龙头生产企业综合实力的壮大,我国企业与国外先进化工巨头的差距逐步减小,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有待开发。
2、公司技术优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聚焦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成为国内首家实现绿色表面活性剂AES工业化生产的企业。公司始终视技术研发为企业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一贯重视对产品的研发,鼓励技术创新,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以及试验检测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搭建研发平台,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在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凭借多年来的制造研发经验,公司已积累了深厚的生产工艺经验及技术资源,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稳定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3、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始创于1956年,目前国内大型表面活性剂、家庭系列洗涤用品、宾馆系列洗涤用品专业生产企业,是国内研发和生产表面活性剂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程序文件和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全面涵盖技术研发、经营计划、生产过程、采购过程、产品审核、质量体系、销售开发等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4、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的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韬光养晦管理务实创新,提高素养员工知书达礼”的经营理念,发挥和扩大表面活性剂规模、研发技术、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等综合能力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系统化的解决方案、良好的售后服务及企业形象,公司积累了一大批稳定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日化企业,如宝洁、蓝月亮、纳爱斯、威莱、益海嘉里、强生、完美、科蒂集团、高露洁、和黄白猫、利洁时等开展合作,表面活性剂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中高端表面活性剂产品,天然油脂基产品较多应用于洗发水、沐浴露等个人护理用品,通过多年的发展,逐步打造出丽臣表面活性剂产品品牌,树立了公司在中高端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
基于多年的行业耕耘和在行业的影响力,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及子公司在业内良好的市场美誉度为扩建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和强大支撑。
(四)本次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1、市场经营风险
本次项目投产后,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该项目投产后,能否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的收益。尽管公司已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认证,对该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预测分析,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而导致的销售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①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系统明确的销售目标;根据目标方案分派具体的执行人员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销售风险;②立足于既有产品及营销网络,以稳健的步伐扩张营销网络,不断改进客户服务,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既有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份额;③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进程。
2、产品质量风险
本项目将新招一批生产员工,如何保证产能扩增情况下各种产品的质量是本项目面临的另一重要风险。面对这一风险,公司从研发和生产两方面入手,通过严谨的研发过程和规范的生产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的品质。
研发方面,公司研发部门按照产品研发要求开展研发工作,严格把控每一环节,从源头上确保公司产品的高品质。生产方面,建立了完善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全面的生产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此外,公司同时对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3、管理经营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在管理制度、资源整合、研发管理、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将面临管理经营风险。
公司计划通过深化制度建设,合理安排内部机构,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和企业责任感。同时,公司将引进一批经验丰富、适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从管理、研发、生产、市场等各方面整体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项目能顺利运行。
4、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拥有一个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持研发队伍和技术人才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主要包括:①制订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提升技术人员薪酬,以薪酬留人;②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快乐工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留人;③积极给予技术人员培训和学习教育,以发展留人;④公司吸收核心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以激励留人。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投资“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拟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原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5日披露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等相关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事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送达)。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0100
联系人:郑钢
电话:0731-82115109
传真:0731-82115109
电子邮箱:hunanlichen1@hnresun.com
2、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8
2、投票简称:丽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受托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12月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丽臣实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为102,397.5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8,727.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3,66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以下简称“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的建设。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原募投项目后续出现投资资金缺口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投入。
注2: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投资金额29,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二期项目投资金额21,000.00万元,合计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
公司计划在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购置约79.9亩土地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亿元,分两期完成建设。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为“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9,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1,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42%)。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产能规模。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实施,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8,583.97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智能立体库、研发检测设施建设等。“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于2021年1月动工建设,预计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并投入运营。
截至2021年11月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11,385.83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198.14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有部分辅助设施未完成投资建设,拟调整用于新项目“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500.00万元。
2、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实施,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8,666.74元。该项目包含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二期)两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研发检测设施、智能立体仓库、研发大楼建设等。“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项目主要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截至目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尚未实施。
截至2021年11月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5,775.63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2,891.11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拟调整用于新项目“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500.00万元。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利用已有装置(部分生产共用设施设备与前期已建产线配套设施实现共用)、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优化产线工艺布置以及仓储布局)以及关键点设备国产化(引入国内先进磺化生产线,实现替代进口)等方式,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调整部分上述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此外,上海奥威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79.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需要,拟将“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募投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
项目投资总额: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9,000.00万元(二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1,000.00万元,两期合计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灌装车间、罐区、研发大楼以及其他研发、生产、运营配套基础设施的建筑与装修,一期工程建筑装修面积共43,821.69平方米,达产产能为年产12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
2、项目投资计划与经济效益
一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9,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962.56万元,包含工程费用16,90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46.41万元,其中9,987.50为土地购置费用,预备费814.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037.44万元,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一期项目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剩余资金将以自筹资金投入。
一期项目完全建成达产后,上海奥威将新增年产12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产能。项目建成后预计产生良好的项目收益,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7.7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为6.10年。
3、项目备案和批准情况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310116-07-02-173798),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供应商之一。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阴离子产品产能及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本项目生产产品为绿色化表面活性剂产品,将有效完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配合下游客户的未来扩产规划,未来将可能拓展到洗衣凝珠、洗碗机洗涤剂等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领域,提高客户粘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行业的优势地位。
2、提升公司产能,满足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洗涤用品等表面活性剂下游应用领域的刚性、平稳增长,推动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可持续、稳步发展,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本项目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来扩大绿色表面活性剂产品产能,增加产能规模,提升供货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整体市场竞争力。
3、完善华东基地建设,优化区域业务布局,扩大产品销售影响力
大宗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区域销售半径,核心区位的把握是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打通市场之要厄。由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等因素,我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市场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此外,表面活性剂上游核心原料脂肪醇、烷基苯厂商主要聚集于华东地区,因此,华东基地兼具上下游区位优势及国际出口区位优势。
本项目在上海基地扩建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实现原料地、销售地生产,有利于降低原料成本及产品销售物流成本,优化区域业务布局,提升供货效率及产品销售影响力,并一定程度上辐射北方市场。此外,上海基地具备较强的出口优势,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外贸交易之效率,为公司扩展国际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4、进一步完善华东基地的研发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上海基地面向宝洁集团、欧莱雅、汉高集团等个人护理领域中高端客户,产品工艺水平和质量要求较高。虽然公司上海地区拥有金山区技术中心,但为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及日益高端的产品需求,现有的研发设备及研发环境已不能很好满足公司新型、高品质、绿色化产品的研发需要。为提高客户资源的配置度,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能力,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配套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提高公司的研发产出率。
本项目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有独立的5层研发大楼,并购买一批先进的检测硬件设备,改善现有的研发环境。特别是公司拥有了新建的万级微生物实验室之后,在研究开发及应用表面活性剂时的实验环境更有保障,为未来公司进一步开发全新的绿色表面活性剂产品提供更有力的品质保障,提升开发效率和质量,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技术研究基础。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表面活性剂产量和需求量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市场空间可期
尽管受国内外政策环境与经济周期的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增长趋缓,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对表面活性剂的刚性市场需求影响不大,行业抗周期性较强。此外,随着我国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及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逐步拓宽,全球市场需求空间将进一步扩展。总体来看,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产量与需求量将保持稳定增长,行业前景可期。
此外,在我国环保和安全生产政策的压力下,一些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污染程度较高的小型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逐步退出市场竞争,市场空间逐步向技术先进、规模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集聚,而随着国内龙头生产企业综合实力的壮大,我国企业与国外先进化工巨头的差距逐步减小,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有待开发。
2、公司技术优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聚焦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成为国内首家实现绿色表面活性剂AES工业化生产的企业。公司始终视技术研发为企业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一贯重视对产品的研发,鼓励技术创新,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以及试验检测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搭建研发平台,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在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凭借多年来的制造研发经验,公司已积累了深厚的生产工艺经验及技术资源,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稳定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3、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始创于1956年,目前国内大型表面活性剂、家庭系列洗涤用品、宾馆系列洗涤用品专业生产企业,是国内研发和生产表面活性剂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程序文件和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全面涵盖技术研发、经营计划、生产过程、采购过程、产品审核、质量体系、销售开发等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4、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的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韬光养晦管理务实创新,提高素养员工知书达礼”的经营理念,发挥和扩大表面活性剂规模、研发技术、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等综合能力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系统化的解决方案、良好的售后服务及企业形象,公司积累了一大批稳定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日化企业,如宝洁、蓝月亮、纳爱斯、威莱、益海嘉里、强生、完美、科蒂集团、高露洁、和黄白猫、利洁时等开展合作,表面活性剂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中高端表面活性剂产品,天然油脂基产品较多应用于洗发水、沐浴露等个人护理用品,通过多年的发展,逐步打造出丽臣表面活性剂产品品牌,树立了公司在中高端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
基于多年的行业耕耘和在行业的影响力,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及子公司在业内良好的市场美誉度为扩建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和强大支撑。
(四)本次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1、市场经营风险
本次项目投产后,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该项目投产后,能否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的收益。尽管公司已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认证,对该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预测分析,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而导致的销售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①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系统明确的销售目标;根据目标方案分派具体的执行人员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销售风险;②立足于既有产品及营销网络,以稳健的步伐扩张营销网络,不断改进客户服务,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既有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份额;③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进程。
2、产品质量风险
本项目将新招一批生产员工,如何保证产能扩增情况下各种产品的质量是本项目面临的另一重要风险。面对这一风险,公司从研发和生产两方面入手,通过严谨的研发过程和规范的生产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的品质。
研发方面,公司研发部门按照产品研发要求开展研发工作,严格把控每一环节,从源头上确保公司产品的高品质。生产方面,建立了完善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全面的生产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此外,公司同时对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3、管理经营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在管理制度、资源整合、研发管理、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将面临管理经营风险。
公司计划通过深化制度建设,合理安排内部机构,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和企业责任感。同时,公司将引进一批经验丰富、适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从管理、研发、生产、市场等各方面整体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项目能顺利运行。
4、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拥有一个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持研发队伍和技术人才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主要包括:①制订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提升技术人员薪酬,以薪酬留人;②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快乐工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留人;③积极给予技术人员培训和学习教育,以发展留人;④公司吸收核心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以激励留人。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投资“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拟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原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新增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代表人:陈进 胡小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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