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99%出资份额的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99%出资份额的公告
2021年11月23日 01:3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99%出资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持有非营利性医院合肥仁济肿瘤医院(以下简称“合肥仁济医院”)99%出资份额,拥有其99%的举办者权利。因合肥仁济医院被告知,其所租赁经营办公场所因不可抗力原因,租赁期限提前到期。如合肥仁济医院未能在有效期限内,完成新经营办公场所的选址和装修、验收及系列手续,将面临医疗许可证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合肥仁济医院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部署,若继续出资合肥仁济医院用于经营场所的租赁及装修,或者终止营业,都将付出巨大成本支出,且合肥仁济医院未来长期不能为公司产生正向收益,营利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为有效地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转让所持有的合肥仁济医院的出资份额,最小程度降低经营风险、经济损失。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99%出资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达孜赛勒康转让其持有的合肥仁济医院99%出资份额。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合肥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诚”)。

  达孜赛勒康对合肥仁济医院的账面投资净值为3,915.94万元,截至本次转让前,达孜赛勒康欠付合肥仁济医院往来款人民币2,013.78万元,合肥仁济医院欠付达孜赛勒康管理费人民币34.05万元。本次转让的各方,已同意该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且合肥中诚、合肥仁济医院同意免除达孜赛勒康剩余应付往来款1,979.73万元的清偿责任。最终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为170万元人民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NB6FY2J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C602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家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院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中诚为2021年10月25日新设立的公司,其股东如下:

  合肥中诚及其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合肥中诚及其股东均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单位概况

  1、名称: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2、法定代表人:杨劲松

  3、住所:黄山路316号

  4、开办资金:贰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5、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元

  (二)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达孜赛勒康持有的合肥仁济99%出资份额,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合肥仁济医院为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医院,达孜赛勒康拥有其99%的举办者权利。合肥仁济医院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转让出资份额未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3、截止2021年9月30日,达孜赛勒康对合肥仁济医院的账面投资净值为3,915.94万元。

  4、截至本次转让前,达孜赛勒康欠付合肥仁济医院往来款人民币2,013.78万元,合肥仁济医院欠付达孜赛勒康管理费人民币34.05万元。本次转让的各方,已同意该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且合肥中诚、合肥仁济医院同意免除达孜赛勒康剩余应付往来款1,979.73万元的清偿责任。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医院):合肥仁济肿瘤医院

  (一)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丙方99%的出资份额。在本协议项下,甲方将其所有的丙方全部出资份额及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乙、丙方一致同意,免除甲方与欠付丙方款项人民币1979.73万元的清偿责任,成交价为人民币170万元。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作协议履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应当就应付未付款按照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任意一期付款迟延支付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甲方股东决策程序未通过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在本协议项下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且不向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协议生效

  转让协议书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应经过甲方股东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五、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的定价依据系各方依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合肥仁济医院的账面价值,在免除达孜赛勒康应付往来款清偿责任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亦不会产生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 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本次转让合肥仁济医院,主要系合肥仁济医院的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期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到期,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合肥仁济医院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部署,合肥仁济医院短期未能为公司产生收益。为有效地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及避免造成投资损失,公司经审慎决定,转让所持有的合肥仁济医院的出资份额。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肥仁济医院为公司子公司旗下非营利性医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转让合肥仁济医院出资份额事项是经公司与达孜赛勒康审慎研究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转让合肥仁济出资份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变更债权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于2019年7月26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同年当月放款。

  众安康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偿还本息。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以金融借款纠纷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0)粤03民初4622号。案件已开庭,未形成判决。

  近日,众安康收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根据《通知书》获悉,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安排。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已将其对下列清单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同时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内容具体如下: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立即向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公司与众安康正在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沟通,积极解决债务清偿事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任何协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1月16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合肥仁济肿瘤医院99%出资份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旗下非营利性医院合肥仁济肿瘤医院99%出资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壮青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刘壮青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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