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1月20日 05: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12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的资产交割情况,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2021年7月1日至11月15日,冀东转债累计转股1,92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921股,即注册资本增加1,921元。

  (二)本次重组事项的资产交割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1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发行股份1,065,988,043 股股份购买金隅集团持有的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47.09%的股权并吸收合并合资公司。2021年11月9日,公司与金隅集团、合资公司签署《资产交割协议》,各方约定自2021年11月8日起,金隅集团持有的合资公司47.09%股权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已全部转移至公司,2021年11月15日,合资公司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1,362,332.72万元,公司向金隅集团发行1,065,988,043股股份支付上述对价,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065,988,043股,即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065,988,043元。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413,650,384股增加1,065,989,964股至2,479,640,348股,即公司注册资本由1,413,650,384元增加1,065,989,964元至2,479,640,34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资产交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需对公司章程予以修改,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为提高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公司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总额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2021年度公司实际利润分配每股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不低于人民币0.75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工作需要,聘任任前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工作需要,聘任杨北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任前进先生简历

  任前进,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永城,中共党员。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工业会计)专业,2002年12月取得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工作经历:

  1992年7月至2009年11月历任金川集团公司主管会计、审计科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

  2009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21年11月起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任前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北方先生简历

  杨北方,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籍贯河北武安,中共党员。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2004年7月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工程系会计学专业,2015年6月取得河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财务资金部部长。

  工作经历:

  2004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财务部部长,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

  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

  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

  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资金部部长;

  2021年11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财务资金部部长。

  杨北方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12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既让投资者共享了公司发展成果,又兼顾了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12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提高2021-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将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公司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总额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2021年度公司实际利润分配每股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不低于人民币0.75元。

  为提高股东回报, 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及最近两年实际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019、2020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金额分别为6.74亿元和7.07亿元,占当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4.95%和24.80%。

  二、本次提高的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为提高股东回报, 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将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公司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总额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2021年度公司实际利润分配每股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不低于人民币0.75元。

  三、本次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开支计划,本次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可以让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既让投资者共享了公司发展成果,又兼顾了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此举既提高了股民回报,让投资者共享了公司发展成果,又兼顾了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提高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11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任前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任前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任前进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任前进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任前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任前进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任前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11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杨北方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杨北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北方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财务资金部部长职务。杨北方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杨北方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杨北方先生任职期间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11月19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宋立峰女士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换届。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宋立峰女士简历

  宋立峰,女,汉族,1974年8月出生,籍贯黑龙江铁力,中共党员。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部长。

  工作经历:

  1999年8月至2007年7月历任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卡莱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

  200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科员;

  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

  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助理;

  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2021年11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宋立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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