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1月19日 02: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11月15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9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9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49%持股比例提供了同比例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申请3.1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向公司全额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振新业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9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9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南京振新业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59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7.61亿元。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湖南公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亿元。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振业湖南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0.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2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88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振新业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3、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振业湖南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6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0%

  ■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湖南公司最近一至两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3、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为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90,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振新业公司的铭著风华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59亿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二)振业湖南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整(¥31,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湖南公司的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1亿元整,担保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年11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开发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以上两家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南京振新业公司的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振业湖南公司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37.86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55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15%。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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