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股票代码:60089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股票代码:60089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11月06日 02:15 证券时报

原标题: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股票代码:60089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股票代码:6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D座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76,059,299股股票(占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60%)无偿划转至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划转行为完成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47,940,118股(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1.80%),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组建中国航发的相关要求,促进中国航发进一步完善航空发动机产业布局,围绕调整国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产业协同的改革方向,航空工业集团将持有的航发动力176,059,299股股票(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6.60%)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发。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航空工业集团持有航发动力47,940,118股股票(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1.8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果航空工业集团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航空工业集团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航空工业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航发动力176,059,299股股票(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6.60%)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发动力223,999,417股股票,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8.4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发动力47,940,118股股票,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1.8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176,059,299股股票(占航发动力总股本的6.60%)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属转移的情形。

  (二)如本次无偿划转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各方就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如下:

  1、2021年9月7日,航空工业集团与中国航发签署《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就本次划转的标的股权、划转方式、交割、债权债务以及员工安排等进行了约定。

  2、2021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554号),同意将航空工业集团所持航发动力176,059,299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发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处,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谭瑞松

  2021年11月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谭瑞松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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