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ST华仪及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上交所对ST华仪及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2021年11月03日 00:43 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上交所对ST华仪及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记者 张小洁 北京报道

近日,上交所针对ST华仪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多项违规行为,依规作出处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责任人严惩不贷。

经查明,ST华仪违规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2017年至2019年,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其控制的公司账户及部分员工个人账户走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23.2亿元,截至目前占用余额11.41亿元,其中包含违规挪用的募集资金2.36亿元。控股股东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长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二是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10.875亿元。其中,2017年担保发生额2.58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8%。2018年担保发生额8.295亿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90%。2019年底至2020年初,公司合计7.37亿元结构性存款因承担担保责任被银行强制划转。但公司未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违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归还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累计达2.99亿元。四是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项违规,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年审会计师对其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据了解,ST华仪涉及违规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时,本案还涉及不同任期的董监高等多名责任人。上交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落实精准监管要求,参照行政处罚的责任认定,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作出纪律处分,对直接指使、参与实施、对多项违规负责的主要责任人和任期较短、不知情、未参与的次要责任人做了区别处理,抓住“关键少数”,实现责罚相当。此外,鉴于公司保荐人在履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充分、必要的现场检查程序,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募集资金被挪用等违规,导致其所出具的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信披不准确,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保荐代表人也进行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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