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赞成,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购、售电协议及采购原水、物资采购、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合同,结合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增加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76932万元,较年初预计总金额64632万元增加123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电力销售、原水采购、仪表采购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及拓展新业务。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政策规定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原水采购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劳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仪表采购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原水采购、仪表采购和光伏运维费用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价格一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拟增加部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业务量,增加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76932万元,较年初预计总金额64632万元增加12300万元。

  ●本次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及新业务的拓展,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基本情况

  (一)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采购电力

  公司2021年初预计向关联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简称“乐山供电公司”)采购电力金额为57000万元,由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较年初预期有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与乐山供电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金额11000万元,2021年度合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8000万元。

  (二)向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力

  公司2021年初预计向关联方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乐山大沫公司”)采购电力金额为5000万元,由于乐山大沫公司完成对乐山大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吸收合并,预计公司与乐山大沫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金额1200万元,2021年度合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200万元。

  (三)向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运维劳务

  公司2021年初预计向关联方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晟天新能源公司”)提供运维服务金额为582万元,由于新增部分运维服务,预计公司与晟天新能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金额100万元,2021年度合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82万元。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金额不含税、不含基金。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乐山水投公司”)为公司股东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乐山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6899206909,注册地:乐山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法定代表人:牟建刚,注册资本:9221.4535万元,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城乡供水、工业供水;水力发电;污水处理;水电、水利工程、江河防洪整治工程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山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3,608,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4%。

  2.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环天仪公司”)为公司股东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环资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刘士财同时在中环天仪公司任职董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46682765Q,注册地: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崔文军,注册资本:16200万元,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气象仪器、电工设备、通讯器材制造;高低压电力成套设备、低压电器开关设备、中、高压配电柜、箱制造、软件设计、制造;自动化仪表、气象仪器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自动化仪表装置设计、安装、调试;汽车(不含小轿车)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对制造业、国内外贸易进行投资;金属材料加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中环资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9,470,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6%。

  3.乐山供电公司为公司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简称“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6991727964,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168号,负责人:林双庆,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供电;销售输变电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不含组织管理、法律、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49,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2%;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在乐山供电公司担任总经理。

  4.乐山大沫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206962168F,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416号,法定代表人:钟吉锋,注册资本:3214.2857万元,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开发;电力供应;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与维护;供水工程及技术服务;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建材、五金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农产品销售;建筑安装;机电设备维修;餐饮、住宿、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房屋维修及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乐山大沫公司股本总数的17.20%,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杨景岗在乐山大沫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5.晟天新能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29554121P,注册地: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东段333号,法定代表人:李树成,注册资本:161100万元,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设备物资进出口;光伏发电技术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房屋租赁;电子产品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供电(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晟天新能源公司股本总数的21.60%,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迅在晟天新能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事项构成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采购电力、采购原水、采购物资及提供光伏运维服务。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与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向乐山水投公司采购原水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一致。

  乐山供电公司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四川电网趸售目录电价,对本公司执行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单一制综合趸售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公司下属分公司象月电厂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公司向乐山大沫公司采购电力价格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公司向晟天新能源公司提供光伏运维劳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一致。

  公司向中环天仪公司采购材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及新业务的拓展,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参加表决的5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6名关联董事林双庆、乔向东、尹强、康军、林晓华、刘士财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电力销售、原水采购、仪表采购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及拓展新业务。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政策规定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原水采购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劳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仪表采购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执行,原水采购、仪表采购和光伏运维费用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价格一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现为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并网经济协议》, 公司与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趸购电合同》,公司与乐山大沫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与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公司与晟天新能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水投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环天仪公司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合同;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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