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03: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根据政策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6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12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100

  (二)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14:00点,下午15:30-19:30点。

  (三) 登记办法: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100

  (六) 联系人:周静、郑璐

  (七) 联系电话:0994-2266135 传真:0994-2266212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6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季滚动委托理财金额:50,250万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91.60万元

  ●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时间为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及到期的具体理财产品汇总如下表:

  ■

  注:根据协议约定收益,400万元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和3,300万元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将于收回剩余本金时一并结算,故尚未结算到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

  ■

  ■

  ■

  ■

  ■

  ■

  ■

  ■

  ■

  ■

  ■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债、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者票据、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债券、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及黄金挂钩和汇率挂钩产品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28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以上受托方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2021年0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22,179.5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9,25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31.8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实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也不排除上述投资收益类产品受市场经济的波动、通货膨胀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收益)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决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6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6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所有监事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6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2020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的相关要求,为更好的规范上市公司的市场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拟修订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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