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公司类型及经营期限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749.55万元增加至8,999.55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749.55万股增加至8,999.55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经营期限由50年变更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及相关监管规定的修订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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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因现行《公司章程》系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并正式实施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述《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已成为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因此,删除《公司章程》中的“草案”字样,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时间。
三、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委派相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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