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8日 04: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H股证券代码:0598 H股证券简称: 中国外运(Sinotrans)

  A股证券代码:601598 A股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副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0年度,本集团完成了对嘉兴市港运物流有限公司65%股权和湖南外运报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1-9月变动情况

  ■

  2、7-9月变动情况

  ■

  (四)政府补助

  2021年7-9月,本集团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46,755.82万元,主要为与本集团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政府补助项目均为物流业财政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

  二、 2021年1-9月主要业务量数据

  公司合同物流2,698.2万吨,上年同期2,344.4万吨;项目物流452.2万吨,上年同期366.4万吨;化工物流256.0万吨,上年同期242.0万吨;冷链物流71.5万吨,上年同期71.2万吨。

  公司海运代理1,005.0万标准箱,上年同期918.6万标准箱;公司空运通道业务量60.4万吨(含跨境电商物流12.2万吨),上年同期36.3万吨(含跨境电商物流5.9 万吨);铁路代理22.3万标准箱,上年同期13.5万标准箱;船舶代理1,860.0万标准箱,上年同期1,690.6万标准箱;库场站服务1,680.4万吨,上年同期1,308.3万吨。

  公司跨境电商物流3.3亿票,上年同期1.6亿票;物流电商平台91.0万标准箱,上年同期39.1万标准箱;物流装备共享平台7.8万标准箱/天,上年同期8.0万标准箱/天。

  三、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49,200名 A股股东和127名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

  四、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副董事长:宋德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麦丽娜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副董事长:宋德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麦丽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副董事长:宋德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麦丽娜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1-039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如期举行,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宋嵘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因其他工作安排,公司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委托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威武先生委托非执行董事江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宋海清先生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倩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董事会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威武先生和江舰先生因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作为关联董事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决议事项包括:

  (一)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公司ESG管治及管理提升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方案,包括《公司ESG管理制度》及《ESG管理提升方案》。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1-040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度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如期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必烈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4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承诺是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进一步彻底解决实质性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委任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选举寇遂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简历

  寇遂奇先生,1966年出生。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1987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1993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2005年5月,历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财务部科员、科长、深圳市西部港航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平方汽车园区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5年5月至今,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审计(稽核)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部长、审计中心副主任、审计部副部长。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1-041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外运”)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长航”)《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补充承诺函》。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背景

  由于本公司在换股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实现A股上市时,除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中国外运长航存在部分从事综合物流业务下属企业(以下简称“除外企业”),与本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对此,中国外运长航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的声明和承诺》(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

  1、根据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发展规划,中国外运长航将中国外运作为经营和发展综合物流业务(以下统称“主营业务”)的统一整合平台,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外企业存在资产权属、主体资格、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瑕疵,暂不符合注入中国外运的条件。中国外运长航已与中国外运签署并履行托管总协议,将除外企业全部委托中国外运管理,从而确保中国外运长航与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情形。

  在履行上述托管安排的基础上,中国外运长航进一步承诺自承诺函生效之日(2019年1月18日)起三年内,中国外运长航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实现除外企业退出综合物流业务的经营,彻底解决与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实质性同业竞争问题:

  (1) 中国外运长航确保除外企业维持或逐步缩减其现有主营业务规模及经营区域;

  (2) 中国外运长航愿意通过向中国外运转让股权、资产重组、资产剥离等方式,逐步将除外企业综合物流业务相关资产、人员及业务转移至中国外运或其下属子公司;

  (3) 对于以上述方式转移存在实质障碍的除外企业,中国外运长航将通过清算注销、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逐步清理;

  (4) 在本承诺函期限届满前,中国外运长航愿意继续将除外企业委托中国外运管理。

  ……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履行原因

  自中国外运长航出具《承诺函》以来,除彻底解决与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实质性同业竞争问题外,其他承诺事项持续有效并严格履行。期间,中国外运长航继续委托本公司管理除外企业,并按照《承诺函》的要求逐步对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主体采取资产出租、退出综合物流业务、清算注销等方式加以规范,推动完成了68户被托管企业的主业整合、75户被托管企业的清算注销或股权转让。

  尽管上述工作已经取得有效进展,但是由于涉及到综合物流业务的下属企业数量较多,业务和人员的转移、股权划转审批程序所需时间较长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等原因,预计中国外运长航下属不超过10家企业难以在《承诺函》到期日前彻底解决实质性同业竞争。上述企业经营所在地不在中国外运的核心业务区域,且物流业务经营规模较小,2020年度物流收入、物流业务利润分别约为21,542.58万元、739.35万元,占同期中国外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约为0.25%、0.21%;2021年上半年物流收入、物流业务利润分别约为5,733.97万元、668.26万元,占同期中国外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约为0.09%、0.25%。

  三、本次延长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及承诺内容

  由于前述原因,中国外运长航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申请将彻底解决与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期限延长三年,并承诺“将继续缩减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主体的综合物流业务规模及经营区域,并通过向中国外运转让股权、资产重组、资产剥离、优化托管管理模式等方式,在2025年1月17日之前彻底解决中国外运长航与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问题”。

  四、本次延期承诺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外运长航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申请本次延期承诺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避免与本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实质性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将持续与中国外运长航保持定期沟通,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延长承诺期限的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宋德星先生、刘威武先生和江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延期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延期承诺是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并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进一步彻底解决实质性同业竞争,符合本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承诺是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进一步彻底解决实质性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外运长航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规定,已经中国外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01 隆华新材 301149 --
  • 11-01 镇洋发展 603213 --
  • 11-01 巨一科技 688162 --
  • 11-01 天亿马 301178 48.66
  • 10-29 强瑞技术 301128 29.8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