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1年10月28日 05: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1-07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7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541,652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297,880,897.90元,其中资产认购金额为928,055,900.00元,现金认购金额为3,369,824,997.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678,812.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现金为3,361,146,185.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7号《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甲方)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通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公司在乙方或其下属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科研生产平台能力建设项目、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轴桨发动机控制系统能力保障项目、中国航发红林航空动力控制产品产能提升项目、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四个专业核心产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航空发动机控制技术衍生新产业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现金收购中国航发西控机器设备等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 公司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明慧、杨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前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4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2.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1-074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会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航天无锡疗养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大浮西渚头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6.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缪仲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杨晖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朱静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牟欣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 选举刘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6 选举杨先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7 选举马川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8选举吴贵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9选举夏逢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赵嵩正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蔡永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由立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4选举邸雪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5选举录大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8.01 选举韩曙鹏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8.02 选举王录堂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议案1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6、7、8,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792号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792号

  联系人:王先定、沈晨

  联系电话:0510-85705226

  联系传真:0510-85500738

  电子邮箱:zhdk000738@vip.163.com

  邮编:214063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8”,投票简称为“动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9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9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非累计投票填,请在表决情况栏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必选一个(且只能选一个),其他栏中打“×”。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累积投票提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为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中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1-073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0)。经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原通知公告中“三、提案编码 ”有误。现更正说明如下:

  更正前: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更正后: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74)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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