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10月21日 02:05 证券日报

原标题: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2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履行的程序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3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8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5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阳女士

  联系电话:0396-3829259

  传真:0396-3835000

  电子邮箱:ltrq2017@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4630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1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现场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

  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陈启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陈启勇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稳定性,选举李国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国喜先生: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驻马店中油公司加油站站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中油销售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1月至2020年3月任蓝天集团副董事长;2010年6月至今任蓝天投资董事。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豫南管道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向焕荣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调整如下: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修改前: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故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14点50分

  会议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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