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接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科融”)通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诚志科融100%股权,并已对上述转让事项进行了信息预披露。2021年9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10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年10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100%股权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北京产权交易所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为国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交易价格为565,800万元人民币;相关事宜尚需清华控股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办理后续转让手续,以及其他如需的审批等相关程序。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若该转让实施完成,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3、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的基金份额。公司已完成追加投资4.6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无其他进展。
4、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拟与澳门华擎发展有限公司、金峰名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诚志国际(澳门)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无新的进展。
5、公司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于7月收到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21】113号),南京诚志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于8月收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21】146号),处罚金额分别为2万元和24.45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已披露上述两份处罚决定书全文。本报告期内,南京诚志及诚志永清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对处罚决定书所列问题及时整改。
6、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常熟市高新区政府签订了加快建设常熟首座加氢站及区域投资运营中心的协议,该子公司将利用常熟区域优势加快建成样板式的加氢站,进一步推广相关业务,为在江苏其他地区布点打好基础。截至本报告期,新建银河路加氢站项目7月底完成项目建设施工前期的所有程序文件的办理并取得施工许可证,8月初开始进场施工,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
7、针对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达业绩承诺事项,公司专项工作组已就宝龙环保业绩补偿事项与承诺方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丁苑林密集地进行了多轮谈判和协商,双方未就业绩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等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和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截至本报告期,就仲裁事项及遗留问题各方已达成和解意向,正在履行相关流程审批,仲裁程序暂时中止。
8、关于公司与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截至本报告期,公司还未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正在与宁夏诚志万胜就偿还事宜进行磋商,对现有偿还方案进行尽职调查并论证其可行性。
9、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工业大麻项目,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汉盟正按照云南省相关规定积极准备申请《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的各项资料;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工,正在申请政府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通过后即可开始试生产及加工许可证申请工作。
10、2020年1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高科”)在英属开曼群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Soaring Eagle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诚志高科持有其100%股权,当地公司设立手续已经完成。截至本报告期尚在办理国内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11、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结果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股份制改制的议案》。北京诚志永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科京东方创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共计15家,并由其对北京诚志永华现金增资68,035万元,对应北京诚志永华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占北京诚志永华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3.33%,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已完成。截至本报告期,北京诚志永华处于股份制改制的筹备阶段。
北京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在沧州投资3.98亿元建设78吨/年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243吨/年中间体材料项目事项,截至本报告期,厂区围墙施工完成,道路正在施工;厂前区施工图设计完成,生产区初步设计完成,项目总概算正在审核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目前租赁业务未涉及需要调整的科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表决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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