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胶东半岛战略水源地提质增容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的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胶东半岛战略水源地提质增容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的公告
2021年10月12日 01:5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胶东半岛战略水源地提质增容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6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胶东半岛战略水源地提质增容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近日,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胶东半岛战略水源地提质增容工程一期工程(峡山水库战略水源地水质提升保护输配水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HJJ-XSSK-材料HT-20210019,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甲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上海市

  签订时间:2021年9月25日

  合同标的: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PCCP管等产品,乙方除按规定承担税金外,还应承担如: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人工费、保险费、利润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卸货费用)。

  交货时间:为2021年 9月 26日至 2021年12月20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可根据实际供货进度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对此无异议。

  合同价款:柒仟壹佰零玖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71,096,500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22855X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

  注册资本:760606.354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霍胜勇

  成立日期:1994-06-06

  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运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国内水路运输,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自有设备租赁,应用软件开发,知识产权代理,商务咨询,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航道系统内的专业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甲方发生类似业务;

  4、甲方为央企控股子公司,公司判断甲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物

  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PCCP管等产品,乙方除按规定承担税金外,还应承担如: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人工费、保险费、利润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卸货费用)。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人民币柒仟壹佰零玖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71,096,500元)(含税)。

  定价方式:招投标方式

  乙方除按规定承担税金外,还应承担如: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人工费、保险费、利润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卸货费用)。

  上述总价为暂定数额,实际总价按照实际供货量计算。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供货能力及供货质量合理调整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乙方对此无异议。

  4、价款调整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除国家税率调整外,单价不予调整,税率调整时,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

  5、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2021年 9月 26日至 2021年12月20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可根据实际供货进度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对此无异议。

  6、结算方式及期限

  (1)过程结算:根据本合同规定,每月月底双方办理月度确认单,根据月度确认单进行过程结算。

  (2)结算: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则在结算时扣除违约金后再行确认结算金额。

  (3)开票要求:照结算金额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进度款和尾款支付条件:

  ①甲方每月支付一次材料款,按月度确认量的80%给予支付。

  付款条件:a.月度确认单;b.增值税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审计后,三个月内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97%,若工程竣工验收及建设单位审计时间晚于2022年12月31日,则甲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云票形式支付至乙方结算价的97%。

  付款条件:a.最终结算单;b.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③工程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后1年)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3%尾款。

  付款条件:a.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④在业主进度款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1年内按业主实际支付到位的数额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时间超过1年,则按专用条款13.4进度款和尾款支付条件:①、②、③条实施、乙方对此无异议。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等税金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前提下经过甲方审计部门审核后完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对乙方下达阶段性供货计划。

  ②计量、审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③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数量、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增加供应单位或撤换乙方单位,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具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违约费用的权力。

  (2)乙方职责

  ①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要求,生产或供应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

  ②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照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交货。

  ③乙方在材料的生产、运输及装车过程中,如因安全事故以及任何第三方干扰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本合同供货内容的工作量如有减少或增加,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安排。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乙方需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加工并将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必要时乙方须加快供货速度,提前完成供货。

  8、违约责任

  (1)供货违约

  由于乙方原因未完成甲方下达的供货节点,每延迟一天,由乙方责任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5000元人民币;延迟累计或连续超过七天供货的,甲方有权收取合同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并调整合同工程量或终止合同。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总工期延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违约金。

  (2)质量违约

  ①如乙方出现两次材料质量达不到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标准及设计要求,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如导致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②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具有监督权,对于原材料质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中对于材料质量要求的规定,视为乙方违约,将以以下方式处理:

  a.对于乙方用在施工现场的原材料,经项目部检测不合格每次缴纳3000元违约金;经监理平行检测不合格每次缴纳 5000 元违约金;由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每次缴纳1 万元违约金。由于原材料不合格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如三次出现质量不合格,或不合格批次占总供货量10%,甲方有权更换供货单位。

  b.如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验货,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于已用在现场的原材料,甲方将从乙方材料款中扣除原材料材料款及相应施工费用。

  (3)其他违约

  ①本合同协议书一经签署不得转让。如乙方擅自转让,甲方则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②不按照甲方指令(计划)进行施工或者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管理,并经书面通知后仍未立即整改,甲方每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一张,乙方向甲方支付 2 倍“甲方要求整改内容工作量”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③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要求及时组织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④出现乙方人员上访行为(指到甲方项目部、甲方单位、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上级部门上访),上访行为每发生一起支付违约金1万元,集体(3人及以上)上访行为每发生一起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从材料款中扣除。

  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与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产生纠纷或者乙方自身管理不善导致甲方被列为共同被告、惟一被告或第三人的,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赔偿、连带责任、律师费、诉讼费及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上述纠纷系因民工工资发放问题而起,则乙方应3倍赔偿甲方遭受的上述损失,从甲方应付进度款和尾款中扣除。

  9、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所有供货任务,甲方付清所有材料款终止。

  10、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11、其他事项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主体信息发生重大变更,应在 7 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文件资料。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际无法履行或虽继续履行已经没有实现合同约定目的意义的,甲方或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解除前乙方已提供的材料价款。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为71,096,50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44%。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1年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1、《胶东半岛战略水源地提质增容工程一期工程(峡山水库战略水源地水质提升保护输配水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62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8日,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名称:防脱吊钩和起重机械

  证书号:第14361704号

  专利号:ZL 2021 2 0408880.1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日:2021年02月24日

  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08日

  授权公告号:CN 214359767 U

  有效期:十年 (自专利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人:广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重机械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脱吊钩和起重机械。该防脱吊钩包括钩头和止挡组件;钩头的内部形成吊装空间,钩头的顶部形成连通吊装空间与外界的吊装通道;止挡组件对应于吊装通道与钩头连接,以使止挡组件能够封闭吊装通道;止挡组件与钩头活动连接,以使止挡组件能够向钩头的厚度方向的侧部摆动以避让吊装通道。该起重机械包括该防脱吊钩。该防脱吊钩和该起重机械,在挂入或取出被吊物体的时候,能够确保止挡组件与吊装空间不会发生空间干涉,也就不会与被吊物体存在空间干涉,进而提高被吊物体取出和挂入的便利性,提高吊装空间内可容纳的被吊物体的最大允许体积,以对各种大小形状的被吊物体进行吊装。

  本实用新型中,有助于改善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有效降低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升生产效率。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施工 宁夏 青龙管业 费用 管材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13 可孚医疗 301087 93.09
  • 10-12 汇宇制药 688553 38.87
  • 10-12 凯尔达 688255 47.11
  • 10-12 中自科技 688737 70.9
  • 10-12 久盛电气 301082 15.4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