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矿机”)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审议结果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在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的价格或价格区间: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0元/股,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上限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8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矿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 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80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回购事宜存在以下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矿机”)拟定了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在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的价格或价格区间: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0元/股,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上限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8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8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8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5.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94亿元,流动资产为25.19亿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0.56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2.00%和2.22%,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本次回购体现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经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回购期间有增减持计划出现,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份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票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转让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七、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2:45;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矿机工业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7、决议的有效期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特别提示:
1、该提案需逐项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9:00-11:00,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矿机工业园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加盖单位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4、会议联系人及方式: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矿机工业园办公楼三楼
邮编:262400
联系电话:0536-6295539
传真:0536-6295539
联系人:秦德财 张丽丽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526”,
2. 投票简称为“矿机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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