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47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润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9亿元,除此次担保外,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璟润公司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 本次担保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包含在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璟润公司因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019地块(以下简称“时光雅苑”)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5亿元。公司拟按照对璟润公司66%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29亿元。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其中授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32.50亿元,该额度可以在控股子公司之间合理调剂。此次担保包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璟润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璟润公司因时光雅苑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5亿元。公司拟按照对璟润公司66%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29亿元。
本次担保相关贷款的主要条件如下:
(一)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
(二)规模:人民币不超过6.5亿元
(三)期限:不超过3年
(四)融资成本:6%(综合成本控制在年化利率6%以内)
(五)资金用途:用于时光雅苑项目开发建设
(六)抵押物:以时光雅苑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七)担保情况:璟润公司双方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碧堤四街9号101房
(四)法定代表人:林绰浩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515.15万元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年末,璟润公司资产总额为844,770,932.27元,资产净额为-1,780,490.79元;2020年年度,璟润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1,780,490.7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末,璟润公司资产总额为1,969,200,478.40元,资产净额为-2,458,135.63元;2021年上半年,璟润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77,644.8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人民币4.29亿元。
(四)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对璟润公司的担保余额。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82亿元,其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余额为47.30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52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54.78%和130.4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48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实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6亿元,除此次担保外,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品实公司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 本次担保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包含在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品实公司因白云湖车辆段地块(以下简称“云湖花城”)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向银行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项目二期开发贷款采取银团形式(银团构成: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16亿元。公司需按照对品实公司51%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8.16亿元。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其中授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32.50亿元,该额度可以在控股子公司之间合理调剂。此次担保包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品实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品实公司因云湖花城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6亿元。公司需按照对品实公司51%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16亿元。
本次担保相关贷款的主要条件如下:
(一) 债权人: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二)规模:人民币不超过16亿元
(三)期限:不超过3年
(四)融资成本:4.9875%(即1年期LPR+113.75BP)
(五)资金用途:用于云湖花城项目二期开发建设
(六)抵押物:提供云湖花城项目在建工程抵押
(七)担保情况: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四)法定代表人:陈启明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73,358万元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年末,品实公司资产总额为10,645,161,871.45元,资产净额为687,352,139.86元;2020年年度,品实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7,239,114.6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末,品实公司资产总额为11,290,140,908.02元,资产净额为672,407,881.99元;2021年上半年,品实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4,944,257.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
债权人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支行
债权人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债权人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人民币8.16亿元。
(四)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对品实公司的担保余额。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82亿元,其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余额为47.30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52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54.78%和130.4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46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9月28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紧急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研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意公司为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66%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9亿元。此次担保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意公司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51%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6亿元。此次担保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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