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18日 05: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的4名股权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明泰铝业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以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锁,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份全部解锁,合计数为78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本期股份解锁的有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泰铝业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二)《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2021-07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偿还参与股权激励购股的借款及缴纳股权激励解禁后的相关费用,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不超过各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计划减持总股数不超过473.13万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备注: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授予。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备注:减持比例以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备注:减持比例以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孙会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4名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78万股(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满足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明泰铝业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数量为78万股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9月27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9年6月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决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4、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2019年7月9日为授予日,以5.11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06名激励对象授予39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5.14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9年7月23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披露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的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已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010.10万股。

  6、2019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各自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9.00万股,确定授予日为2019年9月17日,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5.41元/股。本次授予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全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

  7、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156.00万股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发布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8、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05.05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0年7月16日上市流通。

  9、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8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0年9月24日上市流通。

  10、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05名激励对象,其中李攀龙、魏军帅、郑万利、化媚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肖军强、刘现尧、焦现治、孙柯、王幸梅5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部解锁的条件,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锁股份6.19万股;其余696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1964.75万股,合计解锁股份1970.94万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刘杰先生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解锁条件,解除限售股份19.50万股。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90.44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1年7月15日上市流通。

  1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8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已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1、锁定期已届满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股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满2年,锁定期后为解锁期。截止2021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2、解锁的条件说明

  ■

  综上所述,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4名激励对象所持78万股(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符合解锁条件全部解锁。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剩余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剩余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1%。

  单位:万股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9月27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8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2019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19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据此可进行本次解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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