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1年09月16日 01: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根据《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等级差异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激励股票共计102,284股,回购价格为7.44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89,964,721股变更为789,862,437股,注册资本由789,964,721元变更为789,862,437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邹春中、陆华

  (4)联系电话:0519-88377688

  (5)联系传真:0519-88376008

  (6)邮政编码:213102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科技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俞金坤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5人,独立董事朱沪生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通讯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董事戈耀红先生、独立董事顾青女士、任海峙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春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左小鹏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泓波、高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134,206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9月24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日(共计10日),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以书面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还公告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2018年9月2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八)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10月17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十)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十三)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四)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10月22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十五)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六)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七)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十八)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九)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同时,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二十)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个限售期为授予日起36个月,解除限售的比例为25%,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

  综上,公司161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以解除限售,155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5%,6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0%。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1人,17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退休、离职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考核的164位激励对象中,除3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外,有161位激励对象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中155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或B,解除限售比例按100%实施,6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比例按80%实施,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和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差额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34,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具体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

  ■

  注:“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含本次考核的164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9月24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134,206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除上述两条以外的其他有关规定。

  4、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已达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中,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1人,17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退休、离职已由公司回购注销,在本次考核的164名激励对象中,除3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以外,155位激励对象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6位激励对象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55位激励对象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6位激励对象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共可解除限售6,134,206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以电话、邮件和书面材料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静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具备《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主体资格,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55位激励对象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6位激励对象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共可解除限制性股票6,134,20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会前以电子邮件、电话和文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提前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金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55位激励对象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6位激励对象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共可解除限制性股票6,134,20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董事戈耀红先生、李军先生、金琰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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