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年09月13日 00:5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风电投资项目洮南百强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天成”)申请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洮南百强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建设风电项目,洮南百强向华能天成申请融资租赁事项,租赁本金合计人民币30,452.67万元;为满足洮南百强的风电建设需要,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

  洮南百强是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其股东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强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北京洁源将受让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目前百强集团已将持有的洮南百强合计100%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洮南百强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32,0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洮南百强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1,547.33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国栋

  住所: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通达街道广昌东路(供电局开发1号楼)1层7门

  洮南百强是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经营管理;二级送变电工程施工、电器设备安装、设计、实验;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潢;公路、土石方、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境外工程承包;建筑材料、设备进出口;风机基础施工、吊装及设备安装调试;堤坝工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洮南百强为洮南永茂保安100MW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50MW)的承建单位,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因此该期间洮南百强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洮南百强向华能天成申请融资贷款事项,与债权人华能天成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洮南百强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展了公司风电项目建设业务。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与其股东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北京洁源将受让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目前百强集团已将持有的洮南百强合计100%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262,620.88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40,644.0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43.40%。除本次新增对洮南百强的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7.29%(以前次权益变动当时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变为5.96%(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为基数计算)。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5,860,9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1.3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210,961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24,650,000股。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为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837,4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从8.65%减少至7.29%。

  3.本次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4.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上述“减持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减持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1,950,828,712)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的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靖安洪大拟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8,524,861股。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尚余16,971,826股未完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尚余1,574股未完成。

  4、本次减持主体靖安洪大为公司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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