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09月02日 02:5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德曼

  股票代码:3002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第一节 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6,213,152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由421,051,985股增加至547,265,1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其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具体如下: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6,213,152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由421,051,985股增加至547,265,1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0506%被动稀释至3.878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6,213,152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由421,051,985股增加至547,265,137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1,101,200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5.0506%;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8788%,减少比例为1.171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1,101,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78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7855500

  联系人:张丽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02 维远股份 600955 29.56
  • 09-02 本立科技 301065 42.5
  • 09-02 振华新材 688707 11.75
  • 09-02 美邦股份 605033 12.69
  • 09-02 兰卫医学 301060 4.1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