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01日 05: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411号公司营业楼一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刘述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唐英敏、朱丹、谢景云及独立董事韦俊、李军印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罗礼玉、庄鼎鼎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唐芙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思明、陈志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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