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年08月31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兆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公司高管离职及高管离任后三年内被聘任为公司高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黄益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何春生、俞雪华、钱正、贾艳、杨华5名董事组成,其中何春生先生为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俞雪华、于北方、钱正3名董事组成,其中俞雪华先生为召集人。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于北方、徐国辉、何春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于北方女士为召集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徐国辉、俞雪华、贾艳3名董事组成,其中徐国辉先生为召集人。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对2021年度原预计的额度进行调整。由于钢材及原辅料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441,000万元调整为488,00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59,000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且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1、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张兆斌先生,汉族,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淮阴市冶金工商总公司财务科长;淮阴市冶金实业公司财务科科长、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金康实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投资部副部长;山东煤焦化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第一副总经理、董事;张家港市锦丰轧花剥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沙钢财务有限公司稽核处处长、风险管理处处长、副总经理;张家港市沙钢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鑫瑞特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玖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江苏金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淮安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淮安淮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鑫成(洪泽)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盱眙淮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监事;淮安市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淮安金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淮钢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淮安宾馆有限公司董事;淮安市清江浦淮特热力有限公司监事。

  张兆斌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兆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黄益萍女士,汉族,生于1969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部长助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审核科副科长;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运输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港玖隆运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玖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监事;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处第一副处长;张家港市润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久润钢板预处理有限公司监事;江阴市润德物资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润安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沙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奔辉仓储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黄益萍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益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朱建红女士担任张家港行的董事,以上2位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孙亚红女士因工作调整需要,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黄益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益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黄益萍女士,汉族,生于1969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部长助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审核科副科长;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运输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港玖隆运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玖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监事;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处第一副处长;张家港市润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久润钢板预处理有限公司监事;江阴市润德物资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润安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沙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奔辉仓储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黄益萍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益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对2021年度原预计的额度进行调整。由于钢材及原辅料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441,000万元调整为488,00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59,000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21年7月31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22,615,579.40万元,净资产9,647,597.51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1,596,056.12万元,净利润1,047,930.37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

  截止2021年7月31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1,812,297.31万元,净资产296,140.50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6,326,598.50万元,净利润2,620.25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矿产”)

  沙钢矿产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302C室,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

  截止2021年7月31日,沙钢矿产资产总额458,429.32万元,净资产37,230.45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321,455.66万元,净利润11,750.16万元(未经审计)。

  4、苏州鑫畅恒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畅恒”)

  苏州鑫畅恒法定代表人蔡向东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北路201号,主营业务: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废旧金属回收。

  截止2021年7月31日,苏州鑫畅恒资产总额19,174.92万元,净资产4,618.70万元;2021年1-7月度实现营业收入53,174.82万元,净利润762.14万元(未经审计)。

  5、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

  盛隆化工法定代表人杨宝刚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6,880万元,注册地址为滕州市西岗镇,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煤焦化项目的产品甲醇、粗苯、煤焦油、氧气、氩气、氮气等。

  截止2021年7月31日,盛隆化工资产总额472,103.25万元,净资产345,573.55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218,159.31万元,净利润40,340.28万元(未经审计)。

  6、重庆沙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沙钢”)

  重庆沙钢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165号,主营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批发、零售: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渣微粉、五金、机电产品。

  截止2021年7月31日,重庆沙钢资产总额21,039.11,净资产3,968.54万元;2021年1-7月度实现营业收入56,486.36万元,净利润501.08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矿产、苏州鑫畅恒、重庆沙钢与公司为同受母公司控制;盛隆化工为母公司联营公司。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年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从未发生过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也与非关联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公司与沙钢物贸签订了《2021年宽厚板购销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购销模式、购货数量、订货程序、结算方式、付款奖励、价格和交货期、运输方法及费用结算、质量及数量验收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除上述主要协议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各单项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公司利用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编号:临2021-05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办公地址自即日起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搬迁至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现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

  邮政编码:215625

  联系电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电子邮箱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因上述联系地址变更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离职及高管离任后三年内

  被聘任为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管离职的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贾艳女士和财务总监钱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贾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钱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贾艳女士和钱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艳女士和钱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贾艳女士和钱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兆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张兆斌先生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属于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高管的情形。

  张兆斌先生曾于2014年4月3日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21日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会计师职务。鉴于张兆斌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且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

  张兆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自2020年9月21日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份,未违反其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的声明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张兆斌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兆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交易对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次交易授权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行8.18%的股权,为其5%以上的股东;同时,公司监事朱建红女士担任张家港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张家港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张家港行发生的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朱建红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张家港行法定代表人季颖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807,526,665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张家港行的资产总额143,817,651,264.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05,111,802.2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94,692,041.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677,495.40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张家港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与张家港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张家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2,168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进行风险投资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目前资金流充裕,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4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择机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3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近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淮钢公司子公司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淮龙”)、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淮安市清江浦淮特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特热力”)购买了理财产品共计118,000万元;同时,上述公司赎回了前期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84,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2021年7月5日,淮特热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稳得利”63天周期型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7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0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6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7日

  (二)2021年7月7日,淮钢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B】款净值型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1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8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8日

  (三)2021年7月26日,淮钢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龙盈ESG固收G款4号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3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27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7月23日

  (四)2021年7月27日,淮钢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慧选)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封闭式)2021年20期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2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9月1日

  (五)2021年7月26日,江苏淮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科技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稳富-融荟系列理财计划(91天)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0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2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6日

  (六)2021年7月27日,江苏淮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科技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稳富-融荟系列理财计划(91天)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0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7日

  (七)2021年7月29日,淮特热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稳得利”91天周期型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0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30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9日

  (八)2021年7月30日,淮钢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龙盈固收G款77号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3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2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7月30日

  (九)2021年8月5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117号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3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5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8日

  (十)2021年8月3日,淮钢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鎏金-日日薪1号净值型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62%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3日

  6、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十一)2021年8月6日,淮钢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龙盈固收尊享6号(半年定开)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85%-4.3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5日

  (十二)2021年8月10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信银理财全盈象智赢稳健定开2号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32,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6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2日

  6、产品到期日:2023年8月15日

  (十三)2021年8月13日,江苏淮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久久”日盈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1.90%-2.1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十四)2021年8月12日,江苏利淮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河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智?鸿业远图封闭式2021年第3期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5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5日

  (十五)2021年8月18日,淮钢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幸福低波一年定开理财计划第4期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4.00%-5.00%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9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22日

  (十六)2021年8月25日,淮钢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聚宝财富融达1号”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预期收益率:3.8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26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24日

  二、赎回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7月至8月期间赎回了前期购买的张家港农商行锦丰支行等理财产品共计40,000万元;淮钢公司于2021年7月至8月期间赎回了前期购买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等理财产品共计35,000万元;江苏淮龙于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赎回了前期购买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科技支行的理财产品6,000万元;淮特热力于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赎回了前期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的理财产品3,000万元。以上理财产品收益合计2,483.48万元均已按期到账。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风险采取了下述措施:

  1、按照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实施内部监督,并在审计过程中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5、当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经营层已对现有经营活动进行了充分的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公司收益有所增加。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及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

  截止本公告日,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额度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共计571,25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2009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对公司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均能够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女士,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2020年末,天衡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2020年末,天衡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较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359)增加8人),从业人员1143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丛平先生(项目合伙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冬秀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超过5年。

  3、业务信息

  天衡事务所2020年度收入总额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天衡事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衡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丛平先生(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超过16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冬秀女士从事证券服务超过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天衡事务所拟委派孙伟先生(项目合伙人)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孙伟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丛平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冬秀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天衡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执业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1年8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需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议案2、3、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议案的投票结果。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9月10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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