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年08月31日 05:54 证券日报

原标题: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9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年8月30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丽艳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7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周其涛先生、苏立臣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即刻生效,周其涛先生、苏立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其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苏立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5,700股。苏立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公司将及时办理其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苏立臣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年8月30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或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等)或直接向信托公司、保理公司等第三方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新增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7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多次注册发行或转让;资产证券化产品若采取结构化分层的,则本公司或关联方将根据项目需要持有次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入池资产、循环购买、分层设计、发行期限、融资利率等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根据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不足以偿付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本公司或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将提供优先级本息兑付增信(增信形式包括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资产回购等),增信具体事宜由增信文件约定。

  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存续期间,由公司或指定下属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等或监管机构认可的用途。

  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旭办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存续期间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有关的必要文件;办理与上述产品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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