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8日 05:5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副董事长曹国宪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临2021-060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和业务需要,同意刘永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董事兼执行总经理李伏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同时李伏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职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商务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3.同意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民三联围流域,文明围流域,麻子涌流域、大芒刀围流域、竹排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二标段的议案》

  1.同意公司实施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民三联围流域,文明围流域,麻子涌流域、大芒刀围流域、竹排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二标段项目,中标价格为人民币302,550.7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261,373.41万元,运营费人民币33,253.30万元,勘察费人民币2,655.22万元,设计费人民币5,268.81万元;

  2.同意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山汇昇生态治理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99.97万元,持股比例99.97%;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6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伏京:男,1980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及工程师。历任柏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咨询部项目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总经理助理、环境产业部副总经理。现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章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5,18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3,12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78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739万元;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委托贷款6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已将该笔款项转回公司一般户。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4,834,08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1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9,633,998.13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42,911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2,92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72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7,400 万元。

  (三)2020年度配股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655,142,47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0,276,256.3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6,664,413.7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O3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79,028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34万元;2020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度配股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0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0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余资金5647万元以及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2,73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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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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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

  2020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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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民三联围流域,文明围流域,麻子涌流域、大芒刀围流域、竹排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二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人民币261,373.41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运营维护费约为33,253.30万元,勘察费约为2,655.22万元,设计费约为5,268.81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确认的审计结算价为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政院”)、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勘察院”)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为“中山汇昇生态治理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山汇昇”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9.97万元,持股比例为99.97%;中建八局、天津市政院、天津勘察院分别出资0.01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0.01%的股权。

  ●风险提示:水质考核不达标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21年7月26日,公司与中建八局、天津市政院、天津勘察院组成联合体,中标本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民三联围流域,文明围流域,麻子涌流域、大芒刀围流域、竹排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二标段的议案》,同意公司以EPC+O模式实施本项目,项目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261,373.41万元,运营维护费约33,253.30万元,勘察费约为2,655.22万元,设计费约为5,268.81万元。公司将与中建八局、天津市政院、天津勘察院共同设立“中山汇昇生态治理运营有限公司”,由其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项目管理协调工作。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公司主要负责管理、运营维护和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等工作;天津勘察院负责项目的工程勘察工作;天津市政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中建八局负责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等。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包括截污管网工程和分散式一体化处理工程)、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滨岸湿地工程或河底森林工程、生态修复综合模块化治理工程、护岸生态改造工程)、清淤工程、水系循环及生态补水工程、水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等内容。项目检测与修复管道172千米,新建污水截污管总长424.85千米,其中小榄镇截污管长121.31千米,东升镇截污管长303.54千米,项目新建、技改泵站最大排水流量约20m3/s(172.80万立方米/天)。污泥处理厂1座(污泥处理量1500立方米/天),一体化处理设施6座,养殖废水一体化设施5座,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双向补取水泵站14座,技改泵站4座。

  项目建设期36个月,运营管理期5年,共计96个月。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中山市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流域内的所有河涌,包括不限于鸡笼涌等257条河涌)水质实现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的水质目标。

  项目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人民币261,373.41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运营维护费约33,253.30万元,勘察费约为2,655.22万元,设计费约为5,268.81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确认的审计结算价为准)。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9.97万元,持股比例为99.97%;中建八局、天津市政院、天津勘察院分别出资0.01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0.01%的股权。

  经营范围:污水及环境污染治理、水环境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环保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维;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服务;环保仪器和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环保化学药剂的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给排水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及其安装;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污泥处置;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营;物业管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及运维;防洪排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施工,工程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孙洋广;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9楼。

  (二)中建八局。法定代表人:李永明;成立日期:1998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100%。

  (三)天津市政院。法定代表人:赵建伟;成立时间:1996年4月9日;注册资本:41,154.35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0%。

  (四)天津勘察院。法定代表人:卢奕;成立时间:1991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133,91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428号;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大地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岩土工程治理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环保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水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咨询、服务;岩土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桩基检测技术服务;水土检测技术服务;管道检测技术服务;管道养护维修技术服务;租赁业;会议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甲方)和联合体各方签署《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民三联围流域,文明围流域,麻子涌流域、大芒刀围流域、竹排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二标段合同》(以下简称“《EPCO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期限:合作期限共 96 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 36 个月,运营管理期 5 年)。

  2.项目建设范围:中山市小榄镇、东升镇。

  3.付费方式:本项目工程价款约261,373.41万元,工程竣工验收支付60%,其余40%与水质绩效达标挂钩,运营期5年分季度平均支付。运营期5年分季度支付,水质达标与建安费、设计费、勘察费挂钩。水质考核达标是指水质在政府部门检测及第三方检测的任何一次检测结果中任何一个水质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法人印章后成立,待政府过会后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公司(甲方)和中建八局(乙方)、天津市政院(丙方)、天津勘察院(丁方)签署《中山汇昇生态治理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在项目公司开立基本账户之后的30日内缴足100万元,其中中建八局认缴100元,占股0.01%。

  2.董事会: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

  3.监事会: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1名,由员工民主选举。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由公司推荐,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为三年;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财务总监人选由公司提名,并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四方公章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广东省重点项目,项目资金已纳入中山市财政预算,是中山黑臭水体流域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资源优势明显。日前公司已在中山市中标水环境EPCO项目5个(均为建设期),中标金额超160亿,运营费约23亿。中山市位于大湾区,战略意义重大,投资该项目使公司进一步深入广东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市场,对公司在中山市及周边区域进一步开展水务项目的投资拓展工作有积极作用。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质考核不达标风险:水质考核严格,存在考核不达标的风险。

  防控措施:严格把控技术方案,确保技术可行、工艺合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采购设备,严格把控一体化设备质量,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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