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8日 02:5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34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九文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3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一年,资金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照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3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3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从而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上述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情形。

  5、资金来源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与公司经营有关产生的现金等,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权限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对投资进行持续风险管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自有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风控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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