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8日 02:37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1-50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按时、较好地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1-52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号),公司于2013年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币种下同)普通股1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1,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8,999.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1,751,000.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7日汇入江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9230188000042866),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勤信验字【2013】第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12,241.8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235.90万元,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005.93万元(二期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7,593.70万元,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412.23万元)。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中用于原7号线项目建设的资金 30,927.22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77,489.71万元。

  2、2021年半年度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7号线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2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61.70万元,其中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66.35万元;7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2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95.35万元。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6号线已结项,将6号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8.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6号线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注销手续。

  截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7号线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7号线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盛波光电于2013年3月26日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了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及盛波光电与招行深纺支行、长江保荐机构签订了针对新开立的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01289810707,开立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6号线项目已结项,专户节余募集资金1,228.01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6号线专户银行注销手续;7号线项目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7号线专户银行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26万元,其中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1万元,7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2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61.70万元,其中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66.35万元,7号线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95.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结项的议案》与《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进行结项,将应付未付合同金额4,718.72万元和预留的尚未支付铺底流动资金8,753万元合计13,471.72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计划进行支付,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

  2018年8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的议案》,同意将13,471.72万元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6号线项目后续支出包括应付未付合同金额4,718.72万元和预留的尚未支付铺底流动资金8,753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7号线项目。

  根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2018年11月12日,公司将6号线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40,583.11万元转入新开立的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1年半年度,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使用0.2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6日,节余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40,995.35万元,用于7号线项目的建设。至此,公司7号线项目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7号线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6号线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存放于6号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并注销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3月25日,6号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28.01万元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6号线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注销手续。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6号线募集资金专户与7号线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银行注销手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2021年半年度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6月,二期6号线项目完成转固,目前处于正常生产阶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二期6号线项目累计投资69,954.42万元,占变更后投资总额70,034万元的99.89%,其中实际支付投资68,942.8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5,266.35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及政府资金33,676.5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7号线项目已完成主要产品性能指标化工试车,达到验收标准。2021年7月,7号线项目已转固并进入量产阶段。

  截至2021年6月30日,7号线项目累计投资合同金额195,655.68万元,占投资总额195,949.84万元的99.85%,实际支付172,420.1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995.35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及政府资金131,424.8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1-5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业务信息: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志芳,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3份;近三年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2020年审计费用总额为82.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65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17.8万(含税);

  2021年审计费用总额为8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22.8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8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鉴于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我们认为该所具备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22.8万元(含税)。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1-5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人员配置和资源保障,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7号线项目已完成主要产品性能指标化工试车,达到验收标准,7号线项目已于7月份正式投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7号线项目已转固并进入量产阶段。

  2021年3月16日,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30号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7号线项目累计已签合同金额195,655.68万元,实际支付172,420.1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995.35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及政府资金131,424.81万元)。

  (二)关于投资建设RTS后段裁切产线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慎论证,增加投资建设1条RTS后段裁切产线,总投资控制在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本次投资的主要原因:一是满足下游面板客户需求,提升客户合作深度,抢占高毛利大尺寸产品市场份额;二是提升后段整体裁切能力;三是简化生产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建RTP产线2条,RTP设备制作等工作有序进行中,预计2021年底前实现量产;已建成RTS产线2条,在建RTS产线1条,预计2022年一季度前实现量产。

  (三)合营公司深圳协利资产处置情况

  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协利”)是公司1981年与香港协利维修公司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12万元,本公司持有50%股权。该公司经营期限至2008年终止,并于2014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主要资产为房产,公司已于2016年收到2,576万元款项,该事项未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正就深圳协利名下房产与其他股东协商处理,并委托律师对纠纷事实进行法律分析,就维权方案设计出具法律意见,积极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公司涉及仲裁暨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事项

  2020年3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0深国仲受452号-2《仲裁通知》及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书》,公司为本次仲裁事项的被申请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仲裁请求:1、裁决对《合作协议》进行如下变更:(1)删除《合作协议》原第3.1条,相关尚未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2)删除《合作协议》原第6.4条,相关尚未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及仲裁庭的实际开支费用。申请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仲裁请求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0-07号)。

  2020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0深国仲受452号-3《关于延长仲裁员指定期限的通知》。因本案争议复杂以及特殊疫情背景,申请人需要额外时间与被申请人协商沟通本案程序事项,故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延长本案指定仲裁员的期限。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认为申请人的请求合理,请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仲裁员指定结果书面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因此,公司自2020年3月9日收到仲裁通知起15日内指定仲裁员延期至2020年3月30日前指定仲裁员,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2020-21号)。

  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0深国仲受452号-4《仲裁庭组成通知》,仲裁双方当事人已于2020年3月30日前按照仲裁程序将选定仲裁员的结果书面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各自指定1名仲裁员,并共同指定了1名首席仲裁员,于2020年4月16日组成了审理本案的仲裁庭。

  2020年12月1日,本次仲裁案件在仲裁院位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办公地点的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

  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仲裁庭送达的2020深国仲裁452号《裁决书》,对本案作出裁决:1、申请人免予履行《合作协议》第3.1条约定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义务,无须向盛波光电支付2019年业绩差额补偿款人民币24,478.38万元;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682,011元和仲裁员实际开支人民币8,000元,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不支持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次仲裁为终局裁决,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不会影响盛波光电的生产经营。公司与锦江集团将继续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积极履行股东职责,切实提升盛波光电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结果公告》(2021-29号)。

  (五)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与基金管理人怀记投资、普通合伙人锦新投资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专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光学膜产业链相关项目,基金规模5,000万元,盛波光电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2,85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55号公告。

  2018年2月10日,长兴君盈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已于2018年2月8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05号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长兴君盈累计投资项目3个,累计投资金额为4,200万元。

  (六)关于深纺大厦C座部分物业挂牌招租的事项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纺大厦C座部分物业挂牌招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深纺大厦C座8至10楼及1楼大堂共6,100平方米物业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挂牌招租,租赁期限为10年(包含免租期6个月),租金价格不低于85元/㎡/月(含物业管理费),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年递增5%,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挂牌结果予以确定。本次挂牌招租深纺大厦C座部分物业事项,通过整体对外出租方式把市场风险由自营酒店转移至品牌酒店运营商,利于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44号)。

  (七)关于清算注销深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事项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深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清算组完成的《深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并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办理工商注销等手续。本次清算注销深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纺进出口”)将使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有利于处置低效资产,降低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清算注销深纺进出口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预计为764万元,实际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清算注销深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45号)。

  (八)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股权转让的事项

  2020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锦江集团发来的《函》,书面通知公司有意向方拟收购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持有的盛波光电40%股权;2020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锦航投资发来的《股权转让通知函》,书面通知公司锦航投资拟将其持有的盛波光电40%股权对外转让,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就转让事项征求公司意见。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经研究决策后正式函复锦航投资,公司依法放弃行使锦航投资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2020-57号)。

  2021年7月,公司收到锦江集团《函》,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函告公司:锦航投资与意向受让方苏州优势福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势福德”)已各自完成内部决策审批,优势福德受让锦航投资100%合伙份额的交割条件已满足,双方将推进合伙份额过户事宜。过户手续完成后,优势福德将直接持有锦航投资99.93333%的合伙份额;同时,通过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锦航投资0.06667%的合伙份额。截至2021年7月28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的双方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优势福德通过锦航投资持有盛波光电40%股权,盛波光电的战略投资者将由锦江集团变更为优势福德。优势福德拥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和产业投资及管理经验,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做优做强偏光片主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47号)。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1-4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剑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51号)。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52号)。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22.8万元(含税)。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53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评价主体、考核权重、考核结果系数等级及应用进行明确,考核结果应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算。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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