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 05: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18                                公司简称:长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7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12.96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88.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5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注:理财产品兑付安排均为一次性支付产品收益及本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均未到期。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

  注:截至2021年6月30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1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署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源”)会同长城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于2021年5月31日与东吴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由东吴证券承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保荐机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重新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署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武汉长源于2021年6月12日会同东吴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募投项目“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70.0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2021年1-6月,公司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12,000.00万元,累计到期理财产品7,000.00 万元,共产生收益 95.31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 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五)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止日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玲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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