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 05: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54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77,367,765.6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42,908,637.56元,报告期投入34,459,128.08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153,434.2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21,311.72元、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2,122.53元。

  2.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0,143,045.28元,其中: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0,143,045.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7579013180101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原名: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下同)(账号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6535695245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东莞证券承接。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关于终止〈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书》。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1-6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半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21年8月25日对外报出。

  同时,公司本报告期的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等作出了具体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0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整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客观总结,符合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26 千味央厨 001215 15.71
  • 08-26 时代电气 688187 31.38
  • 08-26 菜百股份 605599 10
  • 08-26 卓然股份 688121 18.16
  • 08-25 森赫股份 301056 3.9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