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1年08月02日 00:0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1年8月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8月5日(T+2日)公告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1年8月5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8月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95倍。本次发行价格80.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2.63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7月29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50,959.2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80.23元/股和1,01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1,901.21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358号)。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山水比德”,网上申购代码为“300844”。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010万股,网上发行1,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95倍(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7月30日(T-2日)在《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年8月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7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8月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8月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8月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1年7月30日(T-2日)披露于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95倍。

  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

  数据来源:同花顺,数据截至2021年7月29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7月29日总股本;

  3、杰恩设计建科院扣非后静态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在此计算均值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80.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2.63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40.64倍(截止2021年7月29日(T-3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95倍(截止2021年7月29日(T-3日))。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山水比德在业绩增速、服务质量及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且主营业务突出、深耕于景观设计业务,在国内16个城市设立总部及分公司,实施全国化的战略布局,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依托于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持续提高,城镇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将给建筑工程业带来巨大的持续发展机会,配套景观建设需求预计将进一步释放,从而为园林景观设计行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1、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对比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业务的收入增长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同行业公司数据均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其中,杭州园林收入取自景观设计业务收入;杰恩设计收入取自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建科院收入取自建筑设计业务收入;汉嘉设计收入取自设计业务收入;奥雅设计收入取自景观设计收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除建科院的建筑设计业务整体规模较小,因受区域部分客户项目进度波动影响在2019年度较上年同比下降19.29%,杭州园林的景观设计业务整体规模较小,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有所下降,杰恩设计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有所下降之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设计业务收入呈现增长态势,与公司景观设计业务收入的增长趋势相符。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显示,其报告期内设计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系下游行业景气度提升及自身市场规模的扩张所致。

  公司的设计业务收入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包括如下原因:①近年来,公司专注于景观设计行业的深耕与发展,在品牌声誉、服务质量、项目经验、团队能力及设计创意等方面展现出良好的综合实力,受到业内客户的广泛好评,新增合同数量和金额不断增长;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如杭州园林、奥雅设计及汉嘉设计等均采取多维度发展的经营战略,拓展EPC总承包业务领域,因此业务发展重心及策略与公司有所区别;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拓展业务区域,在重点城市设立分公司的形式,招聘高端设计及管理人才,丰富客户资源,优化市场开拓能力及综合服务质量,推动在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布局,为经营业绩大规模的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2、发行人具备品牌优势

  发行人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口碑,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园林设计企业”、中国房地产景观设计产品力十强企业、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授予公司“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杰出贡献奖”、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世界文旅产业博览会组委会授予公司“优秀景区规划供应商奖”等荣誉称号。

  发行人为客户和合作伙伴设计了多个标志性项目,已在地产景观设计领域树立了自身的品牌,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并多次获得行业奖项和荣誉,公司负责景观设计的广州大一山庄项目连续7年获得中国房地产联合会颁发的“中国十大豪宅”荣誉;“龙湖高碑店·列车新城”获得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颁发的“IFLA国际大奖”荣誉等。发行人多项设计作品先后斩获IFLA国际大奖、美国MUSE Design Awards、英国伦敦设计奖、意大利A'Design Award银奖、亚洲设计大奖金奖、IDA设计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20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金盘奖、园冶杯、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国内外设计大奖,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标杆性意义。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杭州园林以市政园林设计和和工程总承包为主营业务,杰恩设计、建科院、汉嘉设计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或室内设计,与公司业务均存在一定差异,奥雅设计主营业务和产品与发行人基本一致,二者会共同参与景观设计业内著名奖项的评选。以发行人与奥雅设计均参与评选的国内外参选对象范围广、影响力大的IFLA国际大奖、金盘奖和REARD设计大奖获奖情况为例,发行人与奥雅设计获奖情况对比如下:

  ■

  在发展社区景观设计业务这一传统优势领域外,伴随国家大健康、大旅游以及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导向,发行人还大力发展市政公共、文化旅游景观设计业务,细分业务已涵盖市政绿地、城市更新、景观规划、旅游策划、康养基地等领域,并屡次中标国内标杆性项目,主要包括:2019年前海功能环境双提升工程景观设计国际招标第一名、深圳明湖城市公园国际招标第一名、广州金融城景观设计国际招标第一名、北海湿地景区整体提升规划设计等。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经历十余年的沉淀与积累,目前发行人的人才储备、创新能力和设计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公司的业绩持续向好。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相比,业绩增速较快、盈利能力较强、布局范围广、产品质量享誉业内、品牌影响力较强,公司具备一定的行业竞争优势。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010万股,网上发行1,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50,959.2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80.23元/股和1,01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1,901.21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山水比德”;申购代码为“300844”。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年8月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7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01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010万股“山水比德”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8月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8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8月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8月3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021年8月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8月4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8月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8月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8月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8月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303.0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8月9日(T+4日)公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8月6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8月9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201房,202房,203房,204房,205房,301房(部位:自编A),302房,303房,304房,305房,401房,402房,403房,404房,405房,407房(部位:自编A),408房,409房,410房,301室(部位:自编B)

  法定代表人:孙虎

  电话:020-37039775

  传真:020-37039770

  联系人:周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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