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7月28日 01:5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1)公司为推动落实未来产业整合,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与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引导基金”)、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资管”)、深圳市保腾联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腾联旺”)、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创业”)合作,通过合伙制企业形式共同组建成立投资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投资基金总投资额为2亿元,其中,保腾创业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400万元,福田引导基金、公司、保腾资管和保腾联旺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000万元、8000万元、300万元和5300万元。

  (2)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已缴付设立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人民币8,000万元,已缴付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0%。2021年2月8日公司收到通知,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成,募集到位资金合计200,000,000元人民币。

  2.公司为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与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法创投”)、贵阳中天佳创投资有限公司、王维珍、李金龙、凌兆蔚、陈春明、范艳红、丁鹏、徐圣元、雷万春于2021年1月29日签署了《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截止2021年2月4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投资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首期款(认缴出资额的50%)人民币1,500万元已缴付完毕,2021年3月8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东莞顺络虹致电子有限公司。其中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795.00万元,出资比例为75.90%,新余虹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20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4.10%。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已完成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领取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4.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其中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新余先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已完成设立东莞顺络钽电容电子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领取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5.公司为实现与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7日与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系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截止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交易意向金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配合公司完成以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占上海德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股权为质物的质押担保登记手续。

  6.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实施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新余市顺诺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恒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新余顺昱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6,512万元的现金向顺络迅达增加投资,按照收益法评估之顺络迅达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折算,合计取得不超过(含)占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16%的股权,增资完成后,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4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顺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占顺络迅达注册资本76%的股份。截止公告日,已取得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02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将来源于金融机构,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1:1。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8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累计认购约18,78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69.50%;其他员工累计认购份额预计约8,24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30.50%。并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议案。

  8.公司2021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实施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新余霞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霞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余顺昱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209.68万元的现金向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按照收益法评估之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折算,将合计取得不超过(含)占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15.12%的出资,增资完成后,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782万元。公司持有占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66%的出资。

  9.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14年12月18日)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蔡清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追偿。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件,执行案号为(2015)深宝法公执字第252号,因被执行人暂时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待查明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10.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美元995,86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美元12,630.54元(该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依据,自2017年5月1日起算,暂计至2017年8月14日,之后的利息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案号为(2017)京0105民初65241号判决书,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5,616美金;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95,616美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020年1月份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号为(2020)京0105执2669号。

  1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64,392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之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下达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拖欠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769.5元,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分五期归还上述欠款,分别为第一期2019年11月10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200,000元;第二期2019年1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三期2020年01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四期2020年0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五期2020年03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剩余全部款项。调解书生效后,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2019年11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案号为(2019)赣01破6号,根据法律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但因疫情原因推迟。2020年6月17日、2020年9月20日,管理人分别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其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向全部债权人送达了三份财产处置方案,分别是《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提请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撤回抵销权诉讼的提案》。2021年1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赣01破6号公告,裁定智慧海派破产。

  12.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与德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637,325.93元,逾期利息23,676.85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9月30日暂计至2019年8月26日,之后利息计至还清之日),本案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2020年7月2日已开庭。仲裁裁决书已于2020年10月23日生效, 顺络电子已经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1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赣01执217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查明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以上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金钰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1-08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D栋5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袁金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古群女士、李潇先生、王天广先生、路晓燕女士、王展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员工持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1-08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D栋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员工持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1-08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采购商品,预计2021年度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4,600万元人民币,具体交易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已签署框架性协议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确定。

  2.本公司原董事温学礼先生兼任国瓷材料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国瓷材料具备公司之关联法人情形,现仍视同为公司关联人,公司与国瓷材料之间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4.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法人代表:张曦;

  注册资本:100,381.03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特种陶瓷粉体材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024,947,504.49元,净资产4,995,224,063.61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542,257,374.57元;净利润573,840,299.36元(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6,250,282,845.72元,净资产5,181,192,056.58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620,675,361.53元;净利润185,967,992.97元(未经审计)。

  2. 国瓷材料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原董事温学礼先生(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20年12月14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国瓷材料独立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国瓷材料具备公司之关联法人情形,现仍视同为公司关联人。除此之外,国瓷材料与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各自独立性。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经查询,国瓷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价定价。交易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平合理的定价方法,并应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国瓷材料已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物料采购协议书》,其中规定:公司依本协议的规定向国瓷材料订购或定做货品。该订购或定做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功能、付款、交货日期、交货地点、验收及其他要求,经国瓷材料同意依公司所制作的文件、订单及送货通知单定之,同时即使无明确约定也须符合行业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于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国瓷材料采购商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瓷材料之间的业务系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的正常商业往来,该等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公司独立运作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新增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新增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之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新增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新增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6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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