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1年07月23日 01:1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3.5元/股(含)。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1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2日、2021年5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7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0年7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回购股份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截至2021年7 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34,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4,060,747.30元。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股价上涨较快,导致2020年11月中旬之后,股价始终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同时,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包括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20年三季度报告等)的回购限制,导致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因此最终回购金额未达到整体回购方案下限。公司对股份回购结果未能完成回购方案计划金额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止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2021年7月21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7 月 27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32,574,600 股的 25%(即 33,143,650 股)。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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