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7月22日 02:35 证券时报

原标题: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14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1年7月20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15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1年7月20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向参股公司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向参股公司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取消原定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取消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向参股公司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公司监事会决定取消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肥城建拟以自有资金为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概况

  (一)财务资助概述

  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实业”)系公司参股公司之参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投资”)和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投资”)系华侨城实业股东,分别持有其51%和49%股权,公司持有华兴投资20.4082%股权。

  华侨城实业于2021年6月17日摘得合肥市空港国际小镇二期4幅地块(合计913亩),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实业支付上述地块土地款及后续建设开发资金。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奇梅先生为华侨城实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

  4、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财务资助利率:4.75%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508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9年6月20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袁静平

  7、经营范围:新型城镇化投资及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开发、招商及运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运营;一级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学校、会展项目的投资及开发、招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608室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注册资本:49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华兴投资控股股东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兴投资系公司关联方。

  (二)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号前海颐大厦万豪酒店2F

  法定代表人:谢梅

  注册资本:400,000万港币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等;(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2、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文化旅游设施及体育设施的投资、管理;(四)为产业园区提供管理服务;(五)自有物业租赁;(六)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七)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港华投资控股股东系荣添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国务院国资委,港华投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华侨城实业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华侨城实业进行工程、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华侨城实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以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其它股东方均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快开发进度,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华侨城实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开发,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华侨城实业的其它股东也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89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9%。

  十、备查文件

  1、合肥城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城建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1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6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8

  2、投票简称:合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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