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2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发布《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9:15-15:00。
3、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3号公司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子健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50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867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5,49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7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5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5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5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张俊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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